题目

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A公司)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6个月,自出票日(2024年6月5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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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甲公司持有一张3个月以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甲公司和乙公司合并为丙公司后,丙公司于上述票据到期时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丙公司能取得票据权利

  • B.

    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 C.

    经甲公司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 D.

    经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背书后,丙公司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当事人可以依税收、继承、法人的合并或者分立等原因而取得票据权利,无须转让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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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票据行为的理解正确的有(  )。
  • A.票据行为是一种格式化的法律行为
  • B.票据行为的解释以文义解释为主
  • C.票据行为是要式法律行为
  • D.票据行为具有独立性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票据行为的特征有:(1)票据行为是要式法律行为(选项C正确);(2)票据行为的解释以文义解释为主(选项B正确);(3)票据行为是一种“格式”化的法律行为(选项A正确);(4)票据行为的独立性(选项D正确);(5)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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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1)选项B: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乙不得享有票据权利;(2)选项C: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丙的前手乙不享有票据权利,丙也不享有票据权利;(3)选项AD: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丁属于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丁享有票据权利,甲无权请求丁返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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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银行的拒付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汇票金额。
[要求2]
答案解析:B公司拒绝F公司追索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要求3]
答案解析:

B公司拒绝D公司追索的理由成立。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题目中,D知道BC之间的纠纷,所以B可以对抗C的事由对抗D。

[要求4]
答案解析:

(1)D公司不能要求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不属于票据保证。因此D公司不能要求E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2)D公司可以依保证合同要求E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保证人未在票据或者粘单上记载“保证”字样而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者保证条款的,虽然不属于票据保证,但适用合同担保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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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票据在经济上的职能:(1)支付职能;(2)结算职能;(3)汇兑职能;(4)信用职能;(5)融资职能,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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