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公司工作人员拟订的初步授权方案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王某向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做法,是否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大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有哪些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并分别说明理由。
初步授权方案不符合规定。上市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1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大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以下内容不符合规定:
第一,拟发行的优先股股数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已经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总数的50%。本题中,大华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拟发行优先股3亿股,超过50%,不符合规定。
第二,有关股息率调整的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应当采取固定股息率。
第三,有关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后还能继续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甲上市公司下列做法中,符合证券法律制度中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的有( )。
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财务报表在其最近一期截止日后6个月内有效,特别情况下发行人可申请适当延长,但至多不超过3个月,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中期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因此选项B的披露时间是符合要求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因此选项C的说法正确;年度报告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因此选项D的披露时间是符合规定的。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拟配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一定比例。该比例为( )。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发行人申请从事特定的发行事项,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下列选项中,属于该特定事项的有( )。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发行人申请从事下列发行事项,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履行保荐职责:(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选项B当选;(2)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选项C当选;(3)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选项A当选;(4)公开发行存托凭证,选项D当选;(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