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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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由于丙公司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谈不上表见代理的问题),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而非无效合同);(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由于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并非善意相对人,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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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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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所附条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但应当具备下列特征:(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3)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是可能发生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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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甲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使得订奶户有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权,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因此合同有效,乙公司应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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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代理人从事的行为主要包括三类:(1)民事法律行为,但并非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可以代理。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立遗嘱、结婚等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选项A、C不当选;(2)民事诉讼行为;(3)某些财政、行政行为,如代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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