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是乙公司采购员,已离职。丙公司是乙公司的客户,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但当甲持乙公司盖章的空白合同书,以乙公司名义与丙公司洽购100吨白糖时,丙公司仍与其签订了买卖合同。根据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由于丙公司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谈不上表见代理的问题),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而非无效合同);(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由于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并非善意相对人,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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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二章 基本民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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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选项ABD: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2)选项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的,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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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甲同意。乙回家后非常后悔。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1)选项AB: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2)选项CD:如果乙恶意阻止条件成就的(假设乙亲自动手将喜鹊打跑),视为条件已经成就。在本题中,将喜鹊打跑的并不是乙,因此,所附条件未成就,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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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15岁的甲擅自将家中的电脑出售给丙,3天后甲才将该出售事实告知自己的父亲乙,乙表示同意出售。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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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意思表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选项B: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2)选项C: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分为对话的意思表示和非对话的意思表示;(3)选项D: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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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根据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偿民事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选项A:有偿法律行为显失公平时,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该行为;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则不存在显失公平的问题。(2)选项B:有偿民事法律行为的民事责任要重于无偿民事法律行为,如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应当对买卖标的物的瑕疵承担违约责任;而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原则上不对赠与物的瑕疵承担责任。(3)选项C:有偿民事法律行为,只有在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下,债权人才可以主张债权人的撤销权;而无偿民事法律行为,则不用考虑当事人的主观意图就可以主张债权人的撤销权。(4)选项D:是否采用法定的形式才能成立,与有偿还是无偿无关,与该行为属于要式还是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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