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附条件,可以是自然现象、事件,也可以是人的行为。但应当具备下列特征:(1)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必须是将来不确定的事实;(3)条件应当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是可能发生的事实。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乙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使得丙公司有理由相信乙有代理权,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因此买卖合同有效。

(1)选项A: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直接送交主张权利文书, 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本题中,虽然乙拒绝接收(未签字、盖章),但甲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已经送达乙,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2)选项B: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3)选项C:债权人死亡,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止(而非中断);(4)选项D:债权人未提出请求、债务人并未作出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不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1)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包括:①不可抗力,选项A当选。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③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④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选项D当选。⑤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2)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①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选项C不当选。②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选项B不当选。④与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