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7-10节 重整、和解、破产清算程序、关联企业合并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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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1)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提出,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出资人不能提出和解申请;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选项C当选,选项A、D不当选;(2)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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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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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1)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选项A当选;(2)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参照共益债务优先受偿,还可以以债务人财产为该借款设定担保,选项B不当选;(3)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选项C当选;(4)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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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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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③职工劳动债权(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④破产人欠缴的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⑤无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选项A、C不当选。(2)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清偿顺序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优先于财产性债权、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补偿性债权优先于惩罚性债权的原则合理确定清偿顺序,选项B当选。(3)因债务人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参照职工劳动债权的顺序清偿,但其中涉及的惩罚性赔偿除外,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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