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重整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重整程序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
重整期间包括重整计划得到批准后的执行期间
B.债务人提出重整申请的,应提交重整可行性报告
C.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0%的出资人可以申请重整
D.重整期间债务人如有盈利,出资人可以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1)选项A:重整期间“不包括”重整计划得到批准后的执行期间;(2)选项D: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查看答案 -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职工的法定补偿金优于职工工资
B.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
C.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优于税款
D.税收债权优先于债务人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债权
(1)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①有财产担保的债权;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③职工劳动债权(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④破产人欠缴的纳入社会统筹账户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⑤无财产担保的普通债权,选项A、C不当选。(2)对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清偿顺序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优先于财产性债权、私法债权优先于公法债权、补偿性债权优先于惩罚性债权的原则合理确定清偿顺序,选项B当选。(3)因债务人侵权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参照职工劳动债权的顺序清偿,但其中涉及的惩罚性赔偿除外,选项D不当选。
查看答案 - A公司因急需资金,将其作为收款人的一张已获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汇票票面金额为50万元,B公司向A公司支付现金42万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A公司背书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司因急需资金,将其作为收款人的一张已获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给B公司。汇票票面金额为50万元,B公司向A公司支付现金42万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A公司背书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背书行为有效,因为该汇票已获银行承兑
B.背书行为有效,因为A公司是票据权利人
C.背书行为无效,因为B公司无权办理票据贴现业务
D.背书行为无效,因为B公司未支付对价
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只有经批准的金融机构才有资格从事票据贴现业务。其他组织与个人从事非法票据贴现业务,可能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票据贴现行为(背书转让)无效,贴现款和票款应当相互返还。
查看答案 -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本票分为即期本票和远期本票
B.本票可以用于同城和异地结算
C.银行是本票的承兑人
D.出票人可以在本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1)选项A:现行法之下的本票均为见票即付,不存在远期本票;(2)选项B:银行本票和支票是同城结算方式;(3)选项C:银行是本票的出票人,本票不需要提示承兑,不存在承兑人。
查看答案 - 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于2×11年首 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A公司2×22年度财务报表由汇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明星会计师事务所于2×23年上半年接受委托审计A公司2×23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甲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明星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首次接受A公司下属若干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 的2×23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资料一: 1.A公司若干年前与非关联公司C公司合资设立一家专门从事新产品研发的B公司,持股比例自设立起分别为65%和35%。2×22年7月1日,A公司基于战略目的新设一家资产负债均为0且无任何业务的全资子公司S1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2×23年1月1日,A公司将所持B公司60%的股权以公允价值作价1200万元投入S1公司,当日完成增资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S1公司对B公司形成控制。同日,S1公司与C公司签署期权合同,约定C公司在两年内有权将B公司35%股权转让给S1公司,转让价为700万元本金加按市场年利率5%计算的利息。2×23年12月31日,C公司以735万元(700×105%)的现金对价与S1公司完成该股权转让交易,并于当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22年12月31日,A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780万元。2×23年1月1日,B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均为1600万元。2×23年12月31日,B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假定不同持股比例的B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均为持股比例乘以该日B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允价值)。2×23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80万元,无其他影响净资产的变动。2×23年1月1日和2×23年12月31日,期权合同公允价值分别为10万元和110万元。 2×23年1月1日,S1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按B公司60%股权的公允价值12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按B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将合并对价1200万元超过其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960万元(1600×60%)的金额240万元确认为商誉,同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640万元(1600×40%);对与C公司签署的期权合同,S1公司仅做登记,在个别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均不作会计处理。 2×23年12月31日,S1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按实际支付的对价735万元增加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对价735万元计入所有者权益,终止确认B公司35%股权所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588万元[(1600+80)×35%],将两者差额147万元转入资本公积。S1公司在编制2×23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时,均以S1公司成立日(2×22年7月1日)作为其比较期报表的期初日。 2×23年1月1日,A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按投出B公司60%股权的公允价值1200万元确认对S1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剩余B公司5%股权按公允价值100万元(1200/60%×5%)重新计量,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将两者之和1300万元超过原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780万元的金额52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2×23年12月31日,A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将所持B公司5%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0万元(100-1800×5%)计入当期损益。 2.2×23年10月1日,A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S1公司与外部投资者D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D公司投资1亿元,享有S1公司15%股权,若S1公司在2年内无法就某项目取得主管机关的审批,D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或A公司指定的其他方以现金回购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增资款1亿元与按10%年化收益率及实际投资期限计算的收益之和。2×23年10月1日,S1公司将收到的增资款确认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A公司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85%、15%持股比例分别确认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合同约定的回购事项,A公司及S1公司预计发生的可能性极低,拟在财务报表中作为或有事项予以披露。 资料二: 1.2×23年初,A公司子公司S2公司拥有E办公楼和F厂房两项固定资产,均只有一个房产证,各楼层均不能单独出售,预计剩余使用年限均为20年。2×23年,S2公司将生产基地迁至新的产业园区,E办公楼拟全部用于出租,F厂房两层转为仓库自用(对内或对外提供仓储服务),余下两层拟用于出租。上述固定资产用途改变,已于2×23年12月31日取得S2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批准当日,S2公司将E办公楼整体出租给非关联方,租赁期为5年,F厂房的两层仍在招租中。 2×23年12月31日,E办公楼和F厂房的账面价值均为6000万元,公允价值分别为7000万元和5600万元,如处置,相关费用均为400万元(假设F厂房各层的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相同)。F厂房的出租部分和自用部分改变用途后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分别为2300万元和2500万元。S2公司对其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23年12月31日,S2公司将E办公楼整体从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认投资性房地产6600万元(7000-400),超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000万元的部分6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2×23年12月31日,S2公司将F厂房拟出租的两层从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认投资性房地产2600万元(5600/2-400/2),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00万元(6000/2)的金额4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转为仓库的两层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因用途改变,经济绩效已低于预期,存在减值迹象。S2公司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00万元超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2500万元的金额5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2.2×21年10月1日,A公司经批准实施两项股权激励计划。第一项股权激励计划为以定向增发方式向全体骨干人员授予若干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元/股。自授予日起,这些骨干人员服务满2年,可一次解锁所授予的全部股票,若在解锁前离职,将由A公司按原认购价回购。第二项股权激励计划为向关键技术人员授予若干份股票期权,行权价为9元/股。自授予日起,这些技术人员服务满2年,可一次行权。2×23年,A公司股价大幅下降,管理层判断原激励计划不再具有激励效果,A公司终止第一项股权激励计划,于当日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骨干人员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并将第二项股权激励计划的服务期延长为5年,其余条款不变。2×23年7月1日,上述变更方案已与相关员工达成一致,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3年7月1日,对第一项股权激励计划,冲回累计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和资本公积,终止确认因回购义务已确认的负债;对第二项股权激励计划,A公司按照延长后的等待期及重新评估的离职率,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扣减前期原累计已确认的金额,作为当期股份支付费用。 资料三: 1.2×23年,A公司拟与非关联公司N公司签订合同,为其提供高端精密仪器定制化服务,包括提供产品设计方案、生产样品并测试以及最终按N公司的需求交付100台仪器设备。A公司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须得到N公司的评估和审定,但设计过程中无需提供详细设计参数;A公司应根据所生产样品的测试结果,按照N公司的需求相应调整产品设计方案;样品测试合格后,产品设计方案不再调整。之后,A公司将包括详细设计参数的产品设计方案终稿和最终样品一并提交给N公司。N公司取得产品设计方案终稿和最终样品后,需按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向A公司采购100台仪器设备,且A公司不得使用该产品设计方案为其他客户生产产品。N公司取得上述设计方案终稿后,可自行选择其他方生产此设备。 上述合同总价分为两个部分:(1)产品设计方案、生产样品并测试部分,约定于合同签署日收取10%(无论A公司是否履行合同义务都无需退回),完成产品设计方案初稿经N公司初审后收取50%,取得N公司样品测试合格报告时收取40%;(2)仪器设备部分,按合同中约定单价和需要交付并验收的仪器设备数量(100台)计算应收取的金额。如果N公司违约,需按A公司已发生的成本支付补偿金。 2.为迅速进入某客的供应商体系2×23年12月1日A公司与该客户签合同,承诺以150万元为其定制生产一台精密设备运送至客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整体交付。由于该设备为定制的精密仪器,仅A公司能够安装。如客户撤销合同,该设备无任何价值。此外,如任一方撤销合同,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当月,A公司已发生成本30万元并计入存货,预计还将发生建造成本170万元、运费1万元及安装调试费5万元。2×23年12月31日,A公司按履行合同的预计总成本200万元(30+170)超过合同价款150万元的亏损50万元,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 资料四: 1.明星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甲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编制的A公司2×23年度总体审计策略相关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2.A公司集团内所有公司采用同一财务信息系统。2×20年1月1日,A公司设立财务共享中心并向集团范围内所有公司提供全部经济业务的日常会计处理和个别财务报表编制服务,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在财务共享中心生成的个别财务报表基础上进行编制。审计项目组计划于2×24年1月对A公司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如果测试结果满意,则确定会计分录及其他调整的测试范围为财务共享中心编制的所有会计分录。 资料五: S3公司系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审计项目组对S3公司2×23年度的研发支出实施了实质性程序,相关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研发支出分项目明细表单位:万元 2.研发费用分季度明细表单位:万元 资料六: 1.2×23年9月,A公司将2×22年1月外购并已作为员工食堂的房产改为办公场所。A公司在申报2×23年9月应交增值税时,按购入该房产时发生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作了全额抵扣。 2.2×23年4月,A公司对外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价款为1200万元。2×23年7月31日,A公司已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并于当日收取合同价款的80%,开具一张增值税发票,注明技术开发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分别为1000万元和200万元。A公司在申报2×23年7月应交增值税时,按合同价款1200万元计算申报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3.2×23年10月1日,A公司以预收租金方式将一厂房出租给某非关联公司,租赁期24个月,其中2×23年10月至11月免租,当日收到全部租金120万元。A公司在申报2×23年10月应交增值税时,对该项租赁业务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0元;自2×23年10月起,对该项出租房产按月分摊的租金收入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资料七: 1.A公司2×23年将因延迟缴税缴纳的滞纳金4万元、因碳排放超标缴纳的环保罚款30万元和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向某客户支付的质量罚款6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A公司在申报2×23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上述营业外支出合计40万元(4+30+6)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2.2×23年7月,A公司的一台设备毁损,设备账面净值100万元,残值5万元,获得保险赔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赔偿1万元。A公司在申报2×2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按照44万元(100-5-50-1)作为固定资产毁损损失,计算申报应纳税所得额。 3.A公司2×22年12月31日以1500万元(不含税)购入一台新机器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因技术进步原因确定折旧年限为5年,残值率为5%。A公司在申报2×2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按照285万元(1500×95%÷5)的折旧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23年12月,A公司以300万元向某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A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按照股权转让价款减除该自然人取得股权的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代缴个人所得税。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该公司于2×11年首 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 A公司2×22年度财务报表由汇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明星会计师事务所于2×23年上半年接受委托审计A公司2×23年度财务报表,并委派注册会计师甲担任审计项目合伙人。此外,明星会计师事务所还分别首次接受A公司下属若干子公司委托,审计其各自 的2×23年度财务报表,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资料一: 1.A公司若干年前与非关联公司C公司合资设立一家专门从事新产品研发的B公司,持股比例自设立起分别为65%和35%。2×22年7月1日,A公司基于战略目的新设一家资产负债均为0且无任何业务的全资子公司S1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2×23年1月1日,A公司将所持B公司60%的股权以公允价值作价1200万元投入S1公司,当日完成增资和股权变更登记手续,S1公司对B公司形成控制。同日,S1公司与C公司签署期权合同,约定C公司在两年内有权将B公司35%股权转让给S1公司,转让价为700万元本金加按市场年利率5%计算的利息。2×23年12月31日,C公司以735万元(700×105%)的现金对价与S1公司完成该股权转让交易,并于当日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2×22年12月31日,A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780万元。2×23年1月1日,B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均为1600万元。2×23年12月31日,B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800万元(假定不同持股比例的B公司股权公允价值均为持股比例乘以该日B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允价值)。2×23年度,B公司实现净利润80万元,无其他影响净资产的变动。2×23年1月1日和2×23年12月31日,期权合同公允价值分别为10万元和110万元。 2×23年1月1日,S1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按B公司60%股权的公允价值12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按B公司各项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将合并对价1200万元超过其享有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960万元(1600×60%)的金额240万元确认为商誉,同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640万元(1600×40%);对与C公司签署的期权合同,S1公司仅做登记,在个别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中均不作会计处理。 2×23年12月31日,S1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按实际支付的对价735万元增加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对价735万元计入所有者权益,终止确认B公司35%股权所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588万元[(1600+80)×35%],将两者差额147万元转入资本公积。S1公司在编制2×23年度个别财务报表与合并财务报表时,均以S1公司成立日(2×22年7月1日)作为其比较期报表的期初日。 2×23年1月1日,A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按投出B公司60%股权的公允价值1200万元确认对S1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剩余B公司5%股权按公允价值100万元(1200/60%×5%)重新计量,转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并将两者之和1300万元超过原B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780万元的金额520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2×23年12月31日,A公司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将所持B公司5%股权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0万元(100-1800×5%)计入当期损益。 2.2×23年10月1日,A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S1公司与外部投资者D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协议约定:D公司投资1亿元,享有S1公司15%股权,若S1公司在2年内无法就某项目取得主管机关的审批,D公司有权要求A公司或A公司指定的其他方以现金回购其持有的全部股权,回购价格为增资款1亿元与按10%年化收益率及实际投资期限计算的收益之和。2×23年10月1日,S1公司将收到的增资款确认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A公司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85%、15%持股比例分别确认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对于合同约定的回购事项,A公司及S1公司预计发生的可能性极低,拟在财务报表中作为或有事项予以披露。 资料二: 1.2×23年初,A公司子公司S2公司拥有E办公楼和F厂房两项固定资产,均只有一个房产证,各楼层均不能单独出售,预计剩余使用年限均为20年。2×23年,S2公司将生产基地迁至新的产业园区,E办公楼拟全部用于出租,F厂房两层转为仓库自用(对内或对外提供仓储服务),余下两层拟用于出租。上述固定资产用途改变,已于2×23年12月31日取得S2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批准当日,S2公司将E办公楼整体出租给非关联方,租赁期为5年,F厂房的两层仍在招租中。 2×23年12月31日,E办公楼和F厂房的账面价值均为6000万元,公允价值分别为7000万元和5600万元,如处置,相关费用均为400万元(假设F厂房各层的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相同)。F厂房的出租部分和自用部分改变用途后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分别为2300万元和2500万元。S2公司对其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2×23年12月31日,S2公司将E办公楼整体从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认投资性房地产6600万元(7000-400),超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000万元的部分6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2×23年12月31日,S2公司将F厂房拟出租的两层从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按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认投资性房地产2600万元(5600/2-400/2),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00万元(6000/2)的金额400万元计入当期损益。转为仓库的两层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因用途改变,经济绩效已低于预期,存在减值迹象。S2公司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3000万元超过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2500万元的金额50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 2.2×21年10月1日,A公司经批准实施两项股权激励计划。第一项股权激励计划为以定向增发方式向全体骨干人员授予若干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元/股。自授予日起,这些骨干人员服务满2年,可一次解锁所授予的全部股票,若在解锁前离职,将由A公司按原认购价回购。第二项股权激励计划为向关键技术人员授予若干份股票期权,行权价为9元/股。自授予日起,这些技术人员服务满2年,可一次行权。2×23年,A公司股价大幅下降,管理层判断原激励计划不再具有激励效果,A公司终止第一项股权激励计划,于当日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骨干人员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并将第二项股权激励计划的服务期延长为5年,其余条款不变。2×23年7月1日,上述变更方案已与相关员工达成一致,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23年7月1日,对第一项股权激励计划,冲回累计已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和资本公积,终止确认因回购义务已确认的负债;对第二项股权激励计划,A公司按照延长后的等待期及重新评估的离职率,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扣减前期原累计已确认的金额,作为当期股份支付费用。 资料三: 1.2×23年,A公司拟与非关联公司N公司签订合同,为其提供高端精密仪器定制化服务,包括提供产品设计方案、生产样品并测试以及最终按N公司的需求交付100台仪器设备。A公司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须得到N公司的评估和审定,但设计过程中无需提供详细设计参数;A公司应根据所生产样品的测试结果,按照N公司的需求相应调整产品设计方案;样品测试合格后,产品设计方案不再调整。之后,A公司将包括详细设计参数的产品设计方案终稿和最终样品一并提交给N公司。N公司取得产品设计方案终稿和最终样品后,需按合同约定的固定单价向A公司采购100台仪器设备,且A公司不得使用该产品设计方案为其他客户生产产品。N公司取得上述设计方案终稿后,可自行选择其他方生产此设备。 上述合同总价分为两个部分:(1)产品设计方案、生产样品并测试部分,约定于合同签署日收取10%(无论A公司是否履行合同义务都无需退回),完成产品设计方案初稿经N公司初审后收取50%,取得N公司样品测试合格报告时收取40%;(2)仪器设备部分,按合同中约定单价和需要交付并验收的仪器设备数量(100台)计算应收取的金额。如果N公司违约,需按A公司已发生的成本支付补偿金。 2.为迅速进入某客的供应商体系2×23年12月1日A公司与该客户签合同,承诺以150万元为其定制生产一台精密设备运送至客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整体交付。由于该设备为定制的精密仪器,仅A公司能够安装。如客户撤销合同,该设备无任何价值。此外,如任一方撤销合同,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当月,A公司已发生成本30万元并计入存货,预计还将发生建造成本170万元、运费1万元及安装调试费5万元。2×23年12月31日,A公司按履行合同的预计总成本200万元(30+170)超过合同价款150万元的亏损50万元,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营业外支出。 资料四: 1.明星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甲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编制的A公司2×23年度总体审计策略相关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2.A公司集团内所有公司采用同一财务信息系统。2×20年1月1日,A公司设立财务共享中心并向集团范围内所有公司提供全部经济业务的日常会计处理和个别财务报表编制服务,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在财务共享中心生成的个别财务报表基础上进行编制。审计项目组计划于2×24年1月对A公司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进行测试,如果测试结果满意,则确定会计分录及其他调整的测试范围为财务共享中心编制的所有会计分录。 资料五: S3公司系A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审计项目组对S3公司2×23年度的研发支出实施了实质性程序,相关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研发支出分项目明细表单位:万元 2.研发费用分季度明细表单位:万元 资料六: 1.2×23年9月,A公司将2×22年1月外购并已作为员工食堂的房产改为办公场所。A公司在申报2×23年9月应交增值税时,按购入该房产时发生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作了全额抵扣。 2.2×23年4月,A公司对外提供技术开发服务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价款为1200万元。2×23年7月31日,A公司已完成合同约定的相关服务并于当日收取合同价款的80%,开具一张增值税发票,注明技术开发服务和技术咨询服务的价款分别为1000万元和200万元。A公司在申报2×23年7月应交增值税时,按合同价款1200万元计算申报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3.2×23年10月1日,A公司以预收租金方式将一厂房出租给某非关联公司,租赁期24个月,其中2×23年10月至11月免租,当日收到全部租金120万元。A公司在申报2×23年10月应交增值税时,对该项租赁业务申报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0元;自2×23年10月起,对该项出租房产按月分摊的租金收入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资料七: 1.A公司2×23年将因延迟缴税缴纳的滞纳金4万元、因碳排放超标缴纳的环保罚款30万元和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向某客户支付的质量罚款6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A公司在申报2×23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将上述营业外支出合计40万元(4+30+6)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2.2×23年7月,A公司的一台设备毁损,设备账面净值100万元,残值5万元,获得保险赔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赔偿1万元。A公司在申报2×2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按照44万元(100-5-50-1)作为固定资产毁损损失,计算申报应纳税所得额。 3.A公司2×22年12月31日以1500万元(不含税)购入一台新机器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因技术进步原因确定折旧年限为5年,残值率为5%。A公司在申报2×23年度企业所得税时,按照285万元(1500×95%÷5)的折旧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2×23年12月,A公司以300万元向某自然人购买其持有的某公司股权,A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按照股权转让价款减除该自然人取得股权的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代缴个人所得税。
针对资料一第1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分别指出A公司子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及合并财务报表层面、A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针对资料一第2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分别指出A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A公司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针对资料二,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及A公司子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针对资料三第1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就该高端精密仪器定制化服务如何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并说明理由。
针对资料三第2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针对资料四,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注册会计师甲在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时,针对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处理,应当提出哪些质疑和改进建议。
针对资料五,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注册会计师甲在复核审计项目组成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时,针对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处理,应当提出哪些质疑和改进建议。
针对资料六,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的增值税处理和房产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针对资料七第1项至第3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针对资料七第4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A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对该自然人的个人所得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1)子公司S1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2×23年1月1日,S1公司与B公司同受A公司的控制,从A公司取得B公司6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S1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应按B公司在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份额960万元(1600×60%)确认对B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对与C公司签署的期权合同,应按公允价值10万元确认为衍生金融负债。
2×23年,S1公司应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00万元(110-10)。2×23年12月31日,S1公司支付给C公司的股权购买价款735万元扣除期权合同衍生金融负债110万元之后的净额625万元,应被确认为从C公司购买B公司35%股权投资的成本。
(2)子公司S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2×23年1月1日,S1公司与B公司同受A公司的控制,从A公司取得B公司60%股权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S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按B公司各项资产、负债在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同时确认少数股东权益640万元(1600×40%)。根据期权合同,S1公司不能无条件避免向C公司支付现金的义务,应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按期权合同约定的股权购买价款的现值700万元确认金融负债,相应减少资本公积。
2×23年12月31日,S1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按实际利率法确认上述700万元金融负债的利息支出35万元(700×5%),计入当期损益;于支付C公司所持35%股权的购买价款735万元时终止确认上述金融负债735万元,并终止确认35%股权对应的少数股东权益588万元[(1600+80)×35%],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编制2×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即使S1公司成立日为2×22年7月1日,S1公司也应追溯至比较期最早期初即2×22年1月1日将B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3)A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2×23年1月1日,A公司并未丧失对B公司的控制,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其所持B公司剩余5%股权应按原账面价值60万元(780/65%×5%)确认,以成本法后续计量;A公司将B公司60%股权投入全资子公司S1公司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没有商业实质,应以换出资产(B公司60%股权)的账面价值720万元(780/65%×60%)作为换入资产(S1公司股权)的入账价值,不确认损益。
,(1)A公司子公司S1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如果S1公司无法证明其不属于可能被A公司指定回购的其他方,则不能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以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2×23年10月1日,S1公司应根据收到的增资款1亿元确认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同时应按照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将回购义务从权益重分类为一项金融负债。
(2)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A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层面,其承担的回购D公司所持S1公司股权的义务,实质上为A公司签出的一项期权,应确认为一项衍生金融工具,按照期权公允价值初始和后续计量。
(3)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A公司不能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以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义务,2×23年10月1日,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应按照回购所需支付金额的现值,将回购义务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1)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E办公楼因整体用途改变且经S2公司董事会批准从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以公允价值后续计量时,应按E办公楼在转换日的公允价值7000万元入账,不扣除处置费用。公允价值超过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000万元的金额10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待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处置时,转入当期损益。
F厂房拟出租的两层不能单独出售,不应部分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应整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F厂房的可收回金额应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4800万元(2300+2500)与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5200万元(5600-400)孰高确定,其账面价值6000万元超过可收回金额5200万元的差额800万元应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2)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股价波动不影响企业对预计可行权条件情况的估计。2×23年7月1日,对第一项股权激励计划,A公司取消该计划的原因并非由于骨干人员无法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应作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费用金额;对第二项股权激励计划,A公司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条款和条件(延长了等待期),应继续按原来的条款进行会计处理,如同该变更从未发生。
,A公司提供的产品设计方案随样品的测试结果而调整,产品设计方案和样品生产并测试具有高度关联性,不可明确区分,为单项履约义务。生产转让的仪器设备可明确区分,且仪器设备的生产与转让与合同中的其他相关承诺不具有高度关联性,可明确区分,每台仪器设备的生产与转让为单项履约义务。
合同交易价格为设计部分和仪器设备部分的价格之和。合同签署日A公司尚未开始提供服务,所收取的10%对价虽然无需返还,因其与已承诺的服务相关,应确认为一项合同负债,计入总的交易价格。交易价格在产品设计方案和样品生产、每台仪器设备的各单项履约义务之间按照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进行分摊。
A公司履行产品设计和样品生产并测试的履约义务时,并未向N公司交付成果或转移经济利益,N公司也不控制在建的商品,且A公司也没有就已累计履约部分收取对价的权利,因此不满足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的条件,应在提交产品设计方案终稿和最终样品时确认收入。A公司履行生产并交付仪器设备的履约义务时,应根据实际交付数量在交付验收时确认收入。
,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设备至完工时估计还将发生的成本176万元(170+1+5)已超过合同售价150万元,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已低于零,应对存货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0万元。A公司若履行合同义务,预计损失56万元(30+176-150);若撤销合同,则A公司需要支付100万元违约金,因此该销售合同成为一项亏损合同,应按履行该合同的成本26万元(176-150)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违约金100万元中的较低者26万元确认预计负债,同时计入主营业务成本。
,(1)质疑:除2×21年非经常性原因造成盈利水平波动之外,A公司近5年经营性业务的盈利能力稳定,采用净资产作为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的基准,其合理性存疑;对于首次接受委托的审计项目,仅通过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了解到内部控制较好、项目风险较低,就选择以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较高的百分比75%作为实际执行的重要性,其合理性存疑。
改进建议:A公司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上市公司,利润可能是大多数财务报表使用者最为关注的财务指标,且经营性业务的盈利能力稳定,通常应采用经营性业务的税前利润作为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的基准;对于首次接受委托的审计项目,可能考虑选择较低的百分比来确定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2)质疑:A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由集团财务管理部负责编制,审计项目组仅选择对财务共享中心编制的所有会计分录进行会计分录测试,未覆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分录及其他调整,测试范围不完整。
改进建议:在设计和实施测试会计分录及其调整的审计程序时,应当选择在报告期末作出的会计分录和其他调整;考虑是否有必要测试整个会计期间的会计分录及其他调整;在实施会计分录及其他调整测试前,应确保样本总体的适当性和完整性,审计项目组应至少将A公司合并范围内于报告期末作出的全部会计分录及其他调整纳入测试总体。
,(1)质疑(第1项审计说明1):2×23年4月R1项目研究方向刚刚确定,将AI技术应用于产品在技术上是否具备可行性以及未来经济利益是否很可能流入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很可能不符合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条件,存在高估开发支出、低估研发费用的错报风险,审计项目组未充分关注。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应建议S3公司根据R1项目的研发进程及相关会计政策,判断研究阶段及开发阶段的划分是否合理;若判断已进入开发阶段,结合开发支出资本化的五个条件,合理评估其资本化的具体时点及其恰当性;如存在错报,提出相应审计调整建议。
(2)质疑(第1项审计说明2):S3公司为特定客户提供定制研发设计及产品生产交付一体化的服务,正式生产之前与该项目有关的研发相关支出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可能存在高估研发费用、低估成本的错报风险,审计项目组未充分关注。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应取得并查阅相关定制合同,关注研发成果归属的合同条款,与R2项目研发负责人、销售人员访谈了解交付客户的具体服务内容,向客户函证相关交易,评估S3公司将4月至8月相关项目支出500万元全部计入研发费用的合理性,如必要,提出相应审计调整建议。
(3)质疑(第2项审计说明1):2×23年12月完工入库研发样机3台,其中已出售1台的销售收入不应直接冲减研发费用,存在低估营业收入的错报风险;另外2台研发样机很可能已满足存货确认条件,存在高估研发费用、低估存货的错报风险,审计项目组未予以充分关注。
改进建议:研发样机的销售应确认为销售收入,并根据相关产品的合理利润率结转相应成本,对此错报提出相应审计调整建议;应结合已销售研发样机的情况,评估尚未销售的2台研发样机是否满足存货确认条件,如满足,提出相应审计调整建议。
(4)质疑(第2项审计说明2):质检部人员薪酬是否计入研发费用,取决于其工作内容而非组织架构的归属,将质检部划入研发中心并将其人员薪酬全部计入研发费用,可能存在高估研发费用、低估制造费用的错报风险,审计项目组未充分关注。
改进建议:审计项目组应详细了解质检部人员主要工作内容,检查其工作记录,核实组织架构调整后其工作内容是否仅与研发活动相关,如否,建议根据其实际工作内容在制造费用和研发费用之间合理分摊,如必要,提出相应审计调整建议;并采取进一步特定审计程序,评估是否存在虚增研发费用的舞弊风险并恰当应对。
,(1)增值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将原用于集体福利的固定资产改变用途用于应税项目的,应在改变用途的次月(10月),按照固定资产的净值和适用税率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2)增值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且价款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的,免征增值税。
(3)
①增值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A公司2×23年10月应按收到的全部租金120万元计算申报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房产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对出租房产,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免租期2×23年10月至11月,应按照房产计税余值从价计算应纳房产税税额。
,(1)企业所得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滞纳金4万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罚款30万元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间的罚款和违约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A公司可以在税前扣除的营业外支出为6万元。
(2)企业所得税处理不存在不当之处。
(3)企业所得税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因技术进步原因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制造业企业,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提折旧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折旧年限的60%。机器设备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缩短后折旧年限最低为6年(10×60%),最多可 税前扣除折旧237.5万元(1500×95%÷6)。
,个人所得税处理不存在不当之处。
查看答案 -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债权人委员会有权选任债权人会议主席
B.债权人委员会是破产程序中的必设机关
C.出任债权人委员会的委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认可
D.债权人委员会中应当有一名债务人企业的监事
债权人会议设主席1人,由人民法院在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选项A不当选。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但并非必设机构,选项B不当选。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1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选项D不当选。
查看答案 -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有义务列席债权人委员会会议
B.债权人委员会有权更换管理人
C.破产重整程序启动后,应当设置债权人委员会
D.债权人会议可以授权债权人委员会决定是否继续债务人的营业
(1)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负有配合清算的义务,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选项A不当选。(2)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更换管理人,债权人会议无权决定更换管理人,仅可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选项B不当选。(3)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但并非必设机构,选项C不当选。(4)债权人会议可以依法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的职权包括:①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②监督管理人;③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选项D当选。
查看答案 -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不得参加债权人会议
B.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重整计划不享有表决权
C.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管理人召集
D.债权人会议可以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表决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但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选项A不当选。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对通过和解协议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不包括重整计划)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选项B不当选。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选项C不当选。
查看答案 -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债权人会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应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人民法院不得予以裁决
B.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不得进行二次表决,由人民法院裁决
C.债权人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的,应当向管理人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D.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依法申报债权后,属于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破产财产管理方案、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选项A不当选。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由人民法院裁定,选项B不当选。债权人可以自己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选项C不当选。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也属于债权人会议成员,只是对通过和解协议、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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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一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快速上升。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的提升带动了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发展的提速,充电桩的普及又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的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车、增程式混合动力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氢能车等种类。消费者面对品牌、车型、价格的众多选择,对新能源汽车的品质和性价比要求更高。面临上游动力电池供应商行业集中度较高、供应价格成本较高且波动较大的情况,车企会通过价格战、广告战、推出新车型以及增加对消费者的服务等方式来提升市场占有率。随着技术的发展和革新,众多互联网企业计划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通过不同的技术路线,给消费者带来更多样、更智能化的产品,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先驱企业也面临着被新技术、新车型替代的威胁。面对新能源汽车行业潜力巨大的市场,传统燃油车企依托原有的品牌优势和技术积累,纷纷开发新能源汽车产品。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汽车制造企业,控股股东为A集团有限公司。A公司主要从事传统燃油汽车整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其研发、生产基地均位于国内,于200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经过多年发展,A公司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品牌影响力,财务实力雄厚,技术及管理团队人才汇集,与供应商、经销商的合作关系稳固。2015年,A公司决定进军新能源汽车行业。由于尚未全面掌握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信息,A公司制定的市场战略可能跟不上瞬息万变的竞争环境,A公司董事会决定通过与战略投资者合营的方式尽快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资料二(一)A公司自成立伊始,就确立了“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驱动”的企业文化,坚持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两种研发模式并举。在自主研发方面,A公司投入大量研发资金,耗时两年,在动力电池超级快速充电领域成功取得了技术突破并申请了专利,相较同价位的新能源汽车,A公司推出的车型在充电速度上有着明显的优势,能够打消顾客的续航里程焦虑。在合作研发方面,A公司与头部信息技术公司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通过共同投入资金、技术及人才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合作方式,在很短的研发周期内共建了数字智能生产线,实现了汽车制造效率的大幅提升。(二)A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了营销部制定的2022年度营销策略。为了扩大销售量,对细分目标市场的具体策略如下:对于注重短距离通勤的消费者,主推低能耗、高智能的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城市者”,以单位产品成本和预期利润定价;对于注重越野驾驶的消费者,主推运动性能好、续航里程长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探索者”,与知名户外品牌的产品捆绑销售;对于注重个性化体验的年轻消费者,主推搭载了最先进自动驾驶系统的纯电动车型“自由者”,在传统经销商渠道的基础上,大力拓展直销模式。通过在短视频等新媒体上宣传A公司在多个车型上的优势,提高老顾客的复购率。由于产品价格、销售渠道、促销手段的多样化给营销管理增加了难度,管理层同意增加营销费用预算。(三)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产业升级迭代的加速,汽车行业人才竞争日益激烈。为了打造全球优秀人才聚集高地,A公司实施了“内部培养与外部引入并重”的人才战略。在内部培养方面,A公司根据员工所处的层级不同,细致地分析员工的培养需求,在企业内部搭建在线学习平台,包含工作程序培训在内的上线课程已超过1 000门。为提升员工的士气和忠诚度,结合员工工作绩效、能力和人品以及本人的职业发展需求,制定实施晋升制度;根据各空缺岗位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拔熟悉工作程序和企业文化、对企业目标有认同感的青年骨干人才。在外部引入方面,以国际化运营管理、关键技术研发等领域为重点,从人才市场中精挑细选,引入最适合企业的行业高端人才,为企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当出现管理职位空缺时,同时采取内部招募和外部招募方式,公平竞争、唯才是举,确保优秀人才获得职位,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资料三(一)A公司与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了B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其中A公司持有B公司40%股权。随着B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A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初决定收购B公司剩余60%的股权,获得其全部股权,实现A公司与B公司的战略统筹和资源协调。已知A公司和B公司2020年营业额分别为100亿元人民币和50亿元人民币。经过数轮谈判,A公司将收购B公司60%股权的对价确定,并拟与B公司的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法务部总监在审核股权转让协议时提出本次收购可能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问题,要求法务部员工张三进行研究。张三提出了如下问题和应对建议:(1)A公司可采取事后申报方式,即收购完成后再向反垄断法执法机构申报。(2)A公司和B公司出口销售的营业额分别为40亿元人民币和20亿元人民币,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营业额分别为60亿元人民币和30亿元人民币,由于境内销售的营业额合计未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故A公司未达到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的标准。(3)由于A公司原拥有B公司1/3以上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集中不会产生或加强其市场地位,故A公司可豁免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4)若A公司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实施集中,但该收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将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以下的罚款。(二)A公司聘请某资产评估公司对B公司2020年末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B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亿元项目B公司年末资产总额60年末资产净额5年度营业收入50年度净利润-2根据B公司提供的预测信息,资产评估公司采用实体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进行了评估。B公司2021年至2025年预测信息如下表,自2025年起进入稳定增长状态,永续增长率为4%,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10%,2020年末净负债的市场价值为40亿元,2021年至2025年的净经营资产/营业收入比率预计与2020年保持一致,均为20%。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销售增长率100%80%60%30%4%税后经营净利润/营业收入-1%02%3.62%3.62%折现系数0.90910.82640.75130.68300.6209(三)2022年度A公司的出口销量实现50%增长,在东南亚、中东、南美等市场的销量位居前列,预计未来数年海外市场仍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同时海外目标消费群体对价格较敏感。A公司致力于持续提高生产效率,并打造在世界范围内能获得广泛认可的经典车型,向海外市场提供成本领先的标准化产品。为了进一步抢占海外市场以及降低生产要素成本,2023年初,A公司董事会决定在印尼建设首个海外工厂,以辐射东南亚、印度、澳大利亚等市场。资料四随着出口业务的发展和海外工厂的投产,A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以进一步扩大规模,董事会于2024年初要求财务部牵头研究可行性方案。(一)财务部员工马玲与承销商国强证券业务员汪燕进行了讨论。马玲提供了A公司的部分财务数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平均可分配利润超过5亿元;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2%、6.2%及7%;2024年末净资产为102亿元。基于马玲提供的信息,汪燕初步草拟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部分要点如下。一次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0亿元,平价发行;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都可以参与认购;期限10年;票面利率6%;募集资金的90%用于某款产品生产线的扩能,10%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若改变资金用途,应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每三年至少公布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二)国强证券业务员汪燕初步草拟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部分要点如下。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8亿元;发行价格拟为8元/股,该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75%;向不超过50人发行;定向增发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发行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资料五(一)A公司一直依赖于传统的采购模式,在月初制订采购计划时,简单参考上月采购数据,很少考虑生产需求的波动,有时会出现关键原材料的短缺和订单的延迟交付,某些非关键原材料过度采购又造成了库存积压。此外,由于A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仅维持着基本的供需关系,缺乏实时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深层次的战略协作,导致在与供应商谈判时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遇到紧急需求时,供应商反应迟缓,迫使A公司不得不支付额外的加急采购费用。采购总监认为有必要改进A公司目前采用的采购模式,以克服传统采购模式的不足、保障新产品顺利生产,为此提出可供选择的优化方案如下。方案一:根据生产计划计算推导出原材料、零部件的数量及进货时间等,据此编制采购计划并向供应商发出订单。方案二: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将库存数据权限开放给供应商,由其进行库存管理,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协商确定相关管理费用和意外损失的分担比例以及库存改善带来的新增利润的分成比例。方案三:以数字化平台为基础,在创建采购需求、订单生成、进货物流、对账结算等各个环节实现自动化、可视化、标准化和可控化,与供应商建立自动识别、彼此认知、直接交易、高度契合的新型合作关系,实现对采购全流程的智慧管理。(二)某供应商向A公司提供了“3/30、n/180”的现金折扣政策,A公司上半年均选择放弃现金折扣,并按最长信用期到期日付款。目前A公司获得某银行新增的授信额度,年化利率为6.5%,故财务部门建议在下半年提前至现金折扣期内付款,享受现金折扣。资料六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A公司(上市公司)拟与受控股股东A集团控制的B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B财务公司拥有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要点包括:A公司将货币资金集中存入在B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A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B财务公司在A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应及时足额予以满足。该交易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应当披露),A公司财务部就该方案向其他部门征求意见,收到如下反馈意见。(1)该交易需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2)该交易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A集团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A公司持有的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而回购的股份,由独立董事代为表决。(3)A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的七个交易日内,及时对该重大关联交易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或监事会就该事件形成决议时;有关各方就该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事件发生时。资料七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确保内部控制能够有效实施,在某证券公司的建议下,A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工作组,负责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2023年5月,内部控制工作组就内部控制检查情况向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建议将下列发现事项认定为内部控制缺陷并加以整改。(1)内审部门不经管理层审议,将内部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向董事会报告。(2)在过往的年度评估中,缺少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风险偏好评估。董事会在未充分了解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批准了一项研发团队负责人提出的高风险新产品开发项目。随着市场变化,项目未能达到预期的高回报,导致A公司遭受了重大财务损失。(3)2022年3月,A公司购买了1000万元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付款单只有董事长的签字。(4)A公司建立了举报投诉制度,但未向全体员工公开,员工担心因举报不合规行为而遭到打击报复。资料八A公司法务总监李雷就下列涉诉事项向董事长李峰进行了汇报。(1)A公司与WW银行订立担保合同,为AM公司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未约定担保方式。借款到期后,AM公司未予偿还,WW银行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A公司予以拒绝。A公司认为其享有先诉抗辩权,WW银行不应在法院执行AM公司的财产之前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2)A公司与自然人王某签订办公楼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租赁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王某于2020年6月将办公楼出售给第三方并要求A公司限期搬离,A公司予以拒绝。(3)A公司与CJ公司签订了一份材料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款为800万元,双方约定,A公司应先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定金,如果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200万元。之后由于CJ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产品,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A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CJ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40万元。CJ公司不同意A公司的要求,随后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韩梅梅是A公司研发部门的一名研发经理。在任职期间,利用单位的实验室和材料独立完成了一项具有创新性的技术发明,该发明随后由A公司申请了专利保护。A公司在未通知韩梅梅的情况下,对外转让了这项技术并获得了100万元的收益。(5)A公司向ZM公司采购研发设备,并向ZM公司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2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ZM公司为了支付租金将该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QR公司。汇票到期时,A公司以ZM公司研发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资料一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市场渗透率快速上升。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占全球比重超过60%,连续9年位居世界第一。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的提升带动了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发展的提速,充电桩的普及又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的进一步提高。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车、增程式混合动力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氢能车等种类。消费者面对品牌、车型、价格的众多选择,对新能源汽车的品质和性价比要求更高。面临上游动力电池供应商行业集中度较高、供应价格成本较高且波动较大的情况,车企会通过价格战、广告战、推出新车型以及增加对消费者的服务等方式来提升市场占有率。随着技术的发展和革新,众多互联网企业计划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通过不同的技术路线,给消费者带来更多样、更智能化的产品,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先驱企业也面临着被新技术、新车型替代的威胁。面对新能源汽车行业潜力巨大的市场,传统燃油车企依托原有的品牌优势和技术积累,纷纷开发新能源汽车产品。A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汽车制造企业,控股股东为A集团有限公司。A公司主要从事传统燃油汽车整车、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及销售,其研发、生产基地均位于国内,于2000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经过多年发展,A公司已经形成了强大的品牌影响力,财务实力雄厚,技术及管理团队人才汇集,与供应商、经销商的合作关系稳固。2015年,A公司决定进军新能源汽车行业。由于尚未全面掌握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信息,A公司制定的市场战略可能跟不上瞬息万变的竞争环境,A公司董事会决定通过与战略投资者合营的方式尽快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资料二(一)A公司自成立伊始,就确立了“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驱动”的企业文化,坚持自主研发和合作研发两种研发模式并举。在自主研发方面,A公司投入大量研发资金,耗时两年,在动力电池超级快速充电领域成功取得了技术突破并申请了专利,相较同价位的新能源汽车,A公司推出的车型在充电速度上有着明显的优势,能够打消顾客的续航里程焦虑。在合作研发方面,A公司与头部信息技术公司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通过共同投入资金、技术及人才共享和风险共担的合作方式,在很短的研发周期内共建了数字智能生产线,实现了汽车制造效率的大幅提升。(二)A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了营销部制定的2022年度营销策略。为了扩大销售量,对细分目标市场的具体策略如下:对于注重短距离通勤的消费者,主推低能耗、高智能的增程式混合动力车型“城市者”,以单位产品成本和预期利润定价;对于注重越野驾驶的消费者,主推运动性能好、续航里程长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探索者”,与知名户外品牌的产品捆绑销售;对于注重个性化体验的年轻消费者,主推搭载了最先进自动驾驶系统的纯电动车型“自由者”,在传统经销商渠道的基础上,大力拓展直销模式。通过在短视频等新媒体上宣传A公司在多个车型上的优势,提高老顾客的复购率。由于产品价格、销售渠道、促销手段的多样化给营销管理增加了难度,管理层同意增加营销费用预算。(三)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竞争的加剧以及产业升级迭代的加速,汽车行业人才竞争日益激烈。为了打造全球优秀人才聚集高地,A公司实施了“内部培养与外部引入并重”的人才战略。在内部培养方面,A公司根据员工所处的层级不同,细致地分析员工的培养需求,在企业内部搭建在线学习平台,包含工作程序培训在内的上线课程已超过1 000门。为提升员工的士气和忠诚度,结合员工工作绩效、能力和人品以及本人的职业发展需求,制定实施晋升制度;根据各空缺岗位的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拔熟悉工作程序和企业文化、对企业目标有认同感的青年骨干人才。在外部引入方面,以国际化运营管理、关键技术研发等领域为重点,从人才市场中精挑细选,引入最适合企业的行业高端人才,为企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当出现管理职位空缺时,同时采取内部招募和外部招募方式,公平竞争、唯才是举,确保优秀人才获得职位,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动力。资料三(一)A公司与其他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了B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其中A公司持有B公司40%股权。随着B公司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A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初决定收购B公司剩余60%的股权,获得其全部股权,实现A公司与B公司的战略统筹和资源协调。已知A公司和B公司2020年营业额分别为100亿元人民币和50亿元人民币。经过数轮谈判,A公司将收购B公司60%股权的对价确定,并拟与B公司的其他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A公司法务部总监在审核股权转让协议时提出本次收购可能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问题,要求法务部员工张三进行研究。张三提出了如下问题和应对建议:(1)A公司可采取事后申报方式,即收购完成后再向反垄断法执法机构申报。(2)A公司和B公司出口销售的营业额分别为40亿元人民币和20亿元人民币,在中国境内销售的营业额分别为60亿元人民币和30亿元人民币,由于境内销售的营业额合计未超过100亿元人民币,故A公司未达到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的标准。(3)由于A公司原拥有B公司1/3以上的股权,具有重大影响,集中不会产生或加强其市场地位,故A公司可豁免向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4)若A公司违反《反垄断法》的规定实施集中,但该收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将被处以上一年度销售额10%以下的罚款。(二)A公司聘请某资产评估公司对B公司2020年末企业股权价值进行评估。B公司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如下。单位:人民币亿元项目B公司年末资产总额60年末资产净额5年度营业收入50年度净利润-2根据B公司提供的预测信息,资产评估公司采用实体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进行了评估。B公司2021年至2025年预测信息如下表,自2025年起进入稳定增长状态,永续增长率为4%,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10%,2020年末净负债的市场价值为40亿元,2021年至2025年的净经营资产/营业收入比率预计与2020年保持一致,均为20%。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销售增长率100%80%60%30%4%税后经营净利润/营业收入-1%02%3.62%3.62%折现系数0.90910.82640.75130.68300.6209(三)2022年度A公司的出口销量实现50%增长,在东南亚、中东、南美等市场的销量位居前列,预计未来数年海外市场仍有巨大的增长潜力,同时海外目标消费群体对价格较敏感。A公司致力于持续提高生产效率,并打造在世界范围内能获得广泛认可的经典车型,向海外市场提供成本领先的标准化产品。为了进一步抢占海外市场以及降低生产要素成本,2023年初,A公司董事会决定在印尼建设首个海外工厂,以辐射东南亚、印度、澳大利亚等市场。资料四随着出口业务的发展和海外工厂的投产,A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以进一步扩大规模,董事会于2024年初要求财务部牵头研究可行性方案。(一)财务部员工马玲与承销商国强证券业务员汪燕进行了讨论。马玲提供了A公司的部分财务数据:最近3个会计年度平均可分配利润超过5亿元;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4.2%、6.2%及7%;2024年末净资产为102亿元。基于马玲提供的信息,汪燕初步草拟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部分要点如下。一次性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0亿元,平价发行;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都可以参与认购;期限10年;票面利率6%;募集资金的90%用于某款产品生产线的扩能,10%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若改变资金用途,应履行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程序;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每三年至少公布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二)国强证券业务员汪燕初步草拟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部分要点如下。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8亿元;发行价格拟为8元/股,该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75%;向不超过50人发行;定向增发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若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该发行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资料五(一)A公司一直依赖于传统的采购模式,在月初制订采购计划时,简单参考上月采购数据,很少考虑生产需求的波动,有时会出现关键原材料的短缺和订单的延迟交付,某些非关键原材料过度采购又造成了库存积压。此外,由于A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仅维持着基本的供需关系,缺乏实时的信息共享机制和深层次的战略协作,导致在与供应商谈判时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遇到紧急需求时,供应商反应迟缓,迫使A公司不得不支付额外的加急采购费用。采购总监认为有必要改进A公司目前采用的采购模式,以克服传统采购模式的不足、保障新产品顺利生产,为此提出可供选择的优化方案如下。方案一:根据生产计划计算推导出原材料、零部件的数量及进货时间等,据此编制采购计划并向供应商发出订单。方案二:与供应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将库存数据权限开放给供应商,由其进行库存管理,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协商确定相关管理费用和意外损失的分担比例以及库存改善带来的新增利润的分成比例。方案三:以数字化平台为基础,在创建采购需求、订单生成、进货物流、对账结算等各个环节实现自动化、可视化、标准化和可控化,与供应商建立自动识别、彼此认知、直接交易、高度契合的新型合作关系,实现对采购全流程的智慧管理。(二)某供应商向A公司提供了“3/30、n/180”的现金折扣政策,A公司上半年均选择放弃现金折扣,并按最长信用期到期日付款。目前A公司获得某银行新增的授信额度,年化利率为6.5%,故财务部门建议在下半年提前至现金折扣期内付款,享受现金折扣。资料六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A公司(上市公司)拟与受控股股东A集团控制的B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B财务公司拥有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的要点包括:A公司将货币资金集中存入在B财务公司开立的存款账户,日最高存款余额不高于A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B财务公司在A公司提出资金需求时应及时足额予以满足。该交易将构成重大关联交易(应当披露),A公司财务部就该方案向其他部门征求意见,收到如下反馈意见。(1)该交易需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必须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2)该交易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A集团及其他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A公司持有的为实施员工股权激励而回购的股份,由独立董事代为表决。(3)A公司应当在最先发生的以下任一时点的七个交易日内,及时对该重大关联交易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或监事会就该事件形成决议时;有关各方就该事件签署意向书或者协议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知悉该事件发生时。资料七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确保内部控制能够有效实施,在某证券公司的建议下,A公司成立了内部控制工作组,负责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2023年5月,内部控制工作组就内部控制检查情况向审计委员会进行了汇报,建议将下列发现事项认定为内部控制缺陷并加以整改。(1)内审部门不经管理层审议,将内部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直接向董事会报告。(2)在过往的年度评估中,缺少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风险偏好评估。董事会在未充分了解潜在风险的情况下,批准了一项研发团队负责人提出的高风险新产品开发项目。随着市场变化,项目未能达到预期的高回报,导致A公司遭受了重大财务损失。(3)2022年3月,A公司购买了1000万元的高风险理财产品,付款单只有董事长的签字。(4)A公司建立了举报投诉制度,但未向全体员工公开,员工担心因举报不合规行为而遭到打击报复。资料八A公司法务总监李雷就下列涉诉事项向董事长李峰进行了汇报。(1)A公司与WW银行订立担保合同,为AM公司短期借款提供担保,担保合同未约定担保方式。借款到期后,AM公司未予偿还,WW银行要求A公司承担保证责任,A公司予以拒绝。A公司认为其享有先诉抗辩权,WW银行不应在法院执行AM公司的财产之前要求其承担保证责任。(2)A公司与自然人王某签订办公楼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租赁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王某于2020年6月将办公楼出售给第三方并要求A公司限期搬离,A公司予以拒绝。(3)A公司与CJ公司签订了一份材料采购合同,合同总价款为800万元,双方约定,A公司应先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定金,如果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定金200万元。之后由于CJ公司没有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产品,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A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CJ公司双倍返还定金4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40万元。CJ公司不同意A公司的要求,随后A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韩梅梅是A公司研发部门的一名研发经理。在任职期间,利用单位的实验室和材料独立完成了一项具有创新性的技术发明,该发明随后由A公司申请了专利保护。A公司在未通知韩梅梅的情况下,对外转让了这项技术并获得了100万元的收益。(5)A公司向ZM公司采购研发设备,并向ZM公司签发了一张票面金额2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ZM公司为了支付租金将该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QR公司。汇票到期时,A公司以ZM公司研发设备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付款。
要求:根据资料一,利用产业五种竞争力模型对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五种竞争力进行简要分析,并结合A公司的实际情况说明该模型的局限性。
要求:根据资料二(一),就A公司采用的两种研发模式,分别简要分析其优点。
要求:根据资料二(二),指出A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营销策略采取了哪种目标市场选择策略,简要分析A公司采用该策略的优缺点。
要求:根据资料二(三),分别说明A公司两种人才招募渠道的优势。
要求:根据资料三(一),逐项判断法务部张三提出的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的应对建议是否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根据资料三(二),运用实体现金流量折现模型计算B公司的股权价值,列示计算过程及步骤,并评价该模型的优缺点。
要求:根据资料三(三),简要分析A公司国际化经营的动因。指出A公司采用了何种国际化经营战略,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根据资料四(一),判断汪燕草拟的筹资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不符合,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根据资料四(二),判断汪燕草拟的筹资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如不符合,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根据资料五(一),指出A公司传统采购模式存在的不足。逐项指出采购总监所提方案对应的采购模式种类。
要求:根据资料五(二),判断A公司财务部门的建议是否恰当,简要说明理由,涉及计算的,列示计算过程及步骤。(一年按360天计算)
要求:根据资料六,逐项判断各部门提出的反馈建议是否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根据资料七,结合战略与风险管理相关理论,逐项判断内部控制工作组认定的内部控制缺陷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根据资料八,结合相关法律法规,逐项判断法务总监李雷汇报的A公司涉诉事项是否存在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1)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五种竞争力分析:
①潜在进入者的进入威胁:高。
理由:a.随着技术的发展和革新,众多互联网企业计划进入新能源汽车行业,通过不同的技术路线,给消费者带来更多样、更智能化的产品。
b.传统燃油车企依托原有的品牌优势和技术积累,纷纷开发新能源汽车产品。
②替代品的替代威胁:高。
理由: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先驱企业面临着被新技术、新车型替代的威胁。
③供应者讨价还价的能力:强。
理由:上游动力电池供应商行业集中度较高、供应价格成本较高且波动较大。
④购买者讨价还价的能力:强。
理由:消费者面对品牌、车型、价格的众多选择,对新能源汽车的品质和性价比要求更高。
⑤产业内现有企业的竞争:激烈。
理由:面对市场竞争,车企会通过价格战、广告战、推出新车型以及增加对消费者的服务等方式来提升市场占有率。
(2)五种竞争力模型的局限性:
①该分析模型基本是静态的。A公司制定的市场战略可能跟不上竞争环境的瞬息万变。
②该模型基于这样的假设:即一旦进行了这种分析,企业就可以制定企业战略来处理分析结果,但这只是一种理想的方式。
③该模型假设战略制定者可以了解整个行业的信息。A公司尚未全面掌握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信息。
④该模型低估了企业与供应商、客户或分销商、合资企业之间可能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以减轻相互之间威胁的可能性。A公司与供应商、经销商的合作关系稳固。
⑤该模型对产业竞争力的构成要素考虑不够全面,未考虑互动互补作用力的影响。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的提升带动了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相关产业发展的提速,充电桩的普及又推动了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的进一步提高,存在互动互补作用力。
,(1)自主研发的优点:
①一旦研发成功,在行业内容易做到技术产品领先。A公司在动力电池超级快速充电领域成功取得了技术突破。
②产品差异化程度高,可以避免行业产品同质化现象。A公司推出的车型在充电速度上有着明显的优势,能够打消顾客的续航里程焦虑。
③有利于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的保护。A公司在动力电池超级快速充电领域申请了专利。
(2)合作研发的优点:
①合作成员可以发挥各自的优势,完成单个企业难以承担的难度较大的项目。A公司与头部信息技术公司合作,发挥各自的优势。
②减轻企业研发在资金、人力等方面的压力和负担。A公司采用与头部信息技术公司共同投入资金、技术及人才共享的合作方式。
③减少并分散研发失败的风险。A公司与头部信息技术公司风险共担。
④缩短研发周期。在很短的研发周期内共建了数字智能生产线。
,(1)差异性营销策略。
(2)优点:
①面对广阔的市场,A公司针对不同消费者主推不同车型,可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不同需要,有利于扩大销售量。
②A公司进行多品种生产,富有回旋余地,在一定程度上分散或减少了经营风险。
③A公司在多个车型上的优势,会提高顾客对企业的信任感和忠诚度,提高老顾客的复购率。
缺点:
①A公司实行多车型生产策略,产品价格、销售渠道、促销手段的多样化,给企业经营管理增加了难度。
②A公司的研发成本、营销费用等相应增加。
,(1)内部招募的优势:
①有利于提高员工的士气、忠诚度和职业发展期望。“为提升员工的士气和忠诚度,结合员工工作绩效及本人职业发展需求,制定实施晋升制度”。
②对企业工作程序、企业文化、领导方式等比较熟悉,能够迅速开展工作。“有针对性地选拔熟悉工作程序和企业文化的青年骨干人才”。
③对企业目标有认同感,有利于个人和企业的长期发展。“有针对性地选拔对企业目标有认同感的青年骨干人才”。
④风险小,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能力和人品有基本了解,可靠性高。“结合员工工作绩效、能力和人品以及本人的职业发展需求”。
⑤节约时间和成本。
(2)外部招募的优势:
①为企业注入新鲜“血液”。“引入最适合企业的行业高端人才,为企业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②给企业内部人员以压力,激发他们的工作动力。
③选择的范围比较广,可以招聘到优秀的人才。“从人才市场中精挑细选,引入最适合企业的行业高端人才”。
,(1)不恰当。
理由:根据规定,我国采取的是强制的事前申报模式。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报,未申报或申报后获得批准前不得实施集中。
(2)不恰当。
理由:根据规定,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的标准包括: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4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本题中,A公司、B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营业额合计为90亿元人民币(超过40亿元人民币),且A公司、B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分别为60亿元人民币和30亿元人民币,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
或:根据规定,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市场监管总局申报的标准包括: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并且其中至少两个经营者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本题中,A公司、B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在全球范围内的营业额合计为150亿元人民币(超过120亿元人民币),且A公司、B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在中国境内的营业额分别为60亿元人民币和30亿元人民币,均超过8亿元人民币。
(3)不恰当。
理由: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可以不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
(4)不恰当。
理由: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经营者违法实施集中,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处500万元以下的罚款。
,(1)未来实体现金流量计算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营业收入
100
180
288
374.4
389.38
税后经营净利润
-1
0
5.76
13.55
14.1
净经营资产
20
36
57.6
74.88
77.88
净经营资产增加
10
16
21.6
17.28
3
实体现金流量
-11
-16
-15.84
-3.73
11.1
实体价值=2021-2024年各年实体现金流量现值合计+2025年实体现金流量/(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增长率)x(P/F,10%,4)=-11x0.9091-16x0.8264-15.84x0.7513-3.73x0.6830+11.1/(10%-4%)x0.6830=88.68(亿元)
股权价值=实体价值-净负债价值=88.68-40=48.68(亿元)
(2)实体现金流量折现模型的优缺点:
优点:①使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受资本结构的影响较小,比较容易估计。②现金流量折现模型是企业价值评估使用最广泛、理论上最健全的模型,考虑企业的增量现金流量、时间价值和风险因素。
缺点:比较复杂,在应用时会碰到较多的技术问题。
,(1)A公司国际化经营的动因:
①寻求市场。
理由:A公司在东南亚、中东、南美等市场的销量位居前列,预计未来数年海外市场仍有巨大的增长潜力。A公司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以进一步抢占海外市场。
②寻求效率。
理由:为了降低生产要素成本,A公司在印尼建设海外工厂。
(2)A公司采用了全球化战略。
理由:
①全球化战略是向全世界的市场推销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A公司打造在世界范围内能获得广泛认可的经典车型,向海外市场提供标准化产品。
②全球化战略是在较有利的国家集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由此形成经验曲线和规模经济效益,以获得高额利润。A公司在生产要素成本较低的印尼建设工厂,以辐射东南亚、印度、澳大利亚等市场。
,不符合。
理由:(1)公司债券的公开发行,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都可以参与认购,要求“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规模不少于250亿元”。A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为102亿元,不符合规定。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
(3)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
(4)公司债券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应当每年至少向市场公布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符合。
理由:(1)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应当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2)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应当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且每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
(3)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关联人”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关联人”情形。
(4)股东大会就发行证券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应当单独计票。
,(1)传统采购模式存在的不足:
①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信息沟通不够充分、有效,甚至双方有时为了各自在谈判中占据有利地位,有意隐瞒一些信息。A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仅维持着基本的供需关系,缺乏实时的信息共享机制,导致在与供应商谈判时处于不利地位。
②企业和供应商之间只是简单的供需关系,缺少其他方面的合作。A公司与供应商之间仅维持着基本的供需关系,缺乏深层次的战略协作。遇到紧急需求时,供应商反应迟缓,迫使A公司不得不支付额外的加急采购费用。
③以补充库存为目的,缺少对生产需求及市场变化的考虑,因而经常造成库存积压或供不应求,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A公司很少考虑生产需求的波动,有时会出现关键原材料短缺和非关键原材料的库存积压。
④管理简单、粗放,采购成本居高不下。
(2)采购模式:
①MRP采购模式。
②VMI采购模式。
③数字化采购模式。
,恰当。
理由:放弃现金折扣成本=3%/(1-3%)x360/(180-30)=7.42%,放弃现金折扣成本高于取得的银行借款利率6.5%,所以应在现金折扣期内用借入的资金支付货款,享受现金折扣。
,(1)不恰当。
理由: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应当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不恰当。
理由:股东会表决中,A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3)不恰当。
理由:上市公司应当及时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
,(1)不正确。
理由:内审部门在内部审计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2)正确。
理由: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并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3)正确。
理由: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4)正确。
理由: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应当及时传达至全体员工。
,(1)无不当之处。
理由: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无不当之处。
理由:根据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3)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根据规定,①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本题中,A公司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定金,存在不当之处。②如果在同一合同中,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本题中,A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40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40万元,存在不当之处。
(4)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根据《民法典》规定,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订立技术合同转让职务技术成果时,职务技术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5)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根据规定,票据债务人原则上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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