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互换价格不相等的,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缴纳契税。
选项C,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未发生改变的,承受方应以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选项D,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同一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承受方应交付的总价款,并适用与房屋相同的税率;房屋附属设施与房屋为不同不动产单元的,计税依据为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并按当地确定的适用税率计税。因此该停车位需要根据转移合同金额缴纳契税。

拓展练习
(1)土地使用权、房屋交换,其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即交换价格不等时,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乙企业支付差价款,则乙企业缴纳契税,甲企业不需要缴纳契税。
(2)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甲企业应缴纳契税=200×4%=8(万元)。

(1)将一套房屋出售给钱某,王某为出卖人,不缴纳契税,钱某为买受人应缴纳契税=40×3%×10000=12000(元)。
(2)将一套房屋出租给蒋某,双方均不征收契税。
(3)将一套住房与孙某交换,并支付差价5万元,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王某缴纳契税=5×3%×10000=1500(元)。
(4)综上所述,钱某应缴纳契税12000元,蒋某不缴纳契税,王某应缴纳契税1500元。选项C当选。
【提示】这道题分别有王某、钱某、蒋某和孙某,做题时要注意人物之间的交易往来关系,仔细判断在具体交易中谁是契税的纳税人。

(1)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
(2)出售房屋产权,由房产买受人按规定缴纳契税。
(3)买卖装修的房屋,计税依据包含装修费用。
(4)综上所述,张某应缴纳契税=300×4%=12(万元)。

(1)房屋等价交换不缴纳契税。买卖装修的房屋,计税依据包含装修费用。
(2)自2024 年12 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张某应缴纳契税=200×2%=4(万元)。

选项D,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要征收契税,不得因减免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选项E,计税依据为应补缴的土地收益金及应补缴政府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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