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关于契税的计税依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土地使用权出售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 B.

    土地使用权交换的,以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

  • C.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重置价格为计税依据

  • D.

    土地使用权赠与的,以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评估价格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本题来源:第四节 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土地使用权交换的,其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差额。

选项C,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选项D,土地使用权赠与的,以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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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

    买卖装修的房屋,契税计税依据包括装修费用

  • B.

    产权人以自有的房产折价抵偿债务,以房产折价款计算缴纳契税

  • C.

    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依据可以扣减政府减免的土地出让金

  • D.

    房屋交换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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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汪某有三套住房,将一套出售给钱某,成交价格为40万元;将一套用于租赁,出租给江某,每年收取租金2万元;将另一套住房与孙某交换,并支付差价5万元,当地契税税率为3%,下列选项不正确的是(  )。

  • A.

    钱某应缴纳契税12000元

  • B.

    江某不缴纳契税

  • C.

    汪某不缴纳契税

  • D.

    汪某应缴纳契税1500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将一套出售给钱某,钱某为承受方,应按规定缴纳契税=40×3%×10000=12000(元);汪某为出售方,不缴纳契税。

选项B,将一套用于租赁,出租给江某收取租金,房屋产权未发生转移,双方均不征收契税。

选项C,将另一套住房与孙某交换,并支付差价,汪某承受了价值更高的房产,为支付差价方,应按支付的差价缴纳契税。汪某应缴纳契税=5×3%×10000=1500(元),孙某为收到差价方,不缴纳契税。

综上所述,钱某应缴纳契税12000元,江某不缴纳契税,汪某应缴纳契税1500元,孙某不缴纳契税。

【提示】这道题分别有汪某、钱某、江某和孙某,做题时要注意人物之间的交易往来关系,仔细判断在具体交易中谁是契税的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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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孙某2025年1月通过房屋中介买了一套140平方米的住房(此套住房是孙某的第一套住房),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为100万元,另按照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合同约定支付装修费用20万元。已知当地契税税率为3%,则孙某应缴纳契税(  )万元。

  • A.

    1

  • B.

    1.2

  • C.

    3

  • D.

    3.6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自2024 年12 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2)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3)孙某应缴纳契税=(100+20)×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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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甲国有企业于2024年10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办公楼。2025年5月经批准将建成的办公楼转让给乙企业,合同中注明不含增值税总价款1500万元;同时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甲企业补缴土地出让价款300万元。上述业务中2025年甲、乙分别作为承受方,在计算契税时的计税依据分别为(  )万元。

  • A.

    300;0

  • B.

    0;300

  • C.

    0;1500

  • D.

    300;1500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先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转让房地产,划拨土地性质改为出让的,承受方应分别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和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

(2)甲企业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300万元是甲作为承受方需要缴纳的契税的计税依据。

(3)当甲企业将办公楼转让给乙企业时,乙企业作为新的承受方,需要根据房地产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1500万元来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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