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土地使用权、房屋交换,其契税的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即交换价格不等时,按超出部分由支付差价方缴纳契税。乙企业支付差价款,则乙企业缴纳契税,甲企业不需要缴纳契税。
(2)企业承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并在该土地上代政府建设保障性住房的,计税价格为取得全部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格,甲企业应缴纳契税=200×4%=8(万元)。

拓展练习
选项B,土地使用权交换的,其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差额。
选项C,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选项D,土地使用权赠与的,以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1)将一套房屋出售给钱某,汪某为出卖人,不缴纳契税,钱某为买受人应缴纳契税=40×3%×10000=12000(元)。
(2)将一套房屋出租给江某,双方均不征收契税。
(3)将一套住房与孙某交换,并支付差价5万元,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汪某缴纳契税=5×3%×10000=1500(元)。
(4)综上所述,钱某应缴纳契税12000元,江某不缴纳契税,汪某应缴纳契税1500元。选项C当选。
【提示】这道题分别有汪某、钱某、江某和孙某,做题时要注意人物之间的交易往来关系,仔细判断在具体交易中谁是契税的纳税人。

(1)以房产抵债的,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市场价格缴纳契税。
(2)乙企业应缴纳契税=8000×3%=240(万元)。

(1)房屋等价交换不缴纳契税。买卖装修的房屋,计税依据包含装修费用。
(2)自2024 年12 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张某应缴纳契税=200×2%=4(万元)。

(1)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设施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
(2)该企业应缴纳的契税=(3000+1000+500)×4%=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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