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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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甲取得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50%×20%=1(万元)。
(2)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甲转让限售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75×(1-15%)×20%=63.75(万元)。
(3)甲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63.75=64.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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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出版小说被扣缴个人所得税=30000×(1-20%)×70%×20%=3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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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转让股权原值=(1000×5+3000×7)÷4000×2500=16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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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B,捐赠股权、房产的,其捐赠支出金额按照个人持有股权、房产的财产原值确定。捐赠除股权、房产以外的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按照非货币性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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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张某自2025年10月起仅在甲互联网平台取得劳务报酬,10月取得劳务报酬收入15000元,无免税收入、其他扣除、减免税额。平台按累计预扣法预扣个人所得税,当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为( )元。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具体计算公式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累计费用-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中:累计费用,按累计收入乘以20%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互联网平台企业连续取得劳务报酬的月份数计算。
(2)张某10月累计收入为15000元,累计费用=15000×20%=3000(元),累计减除费用=5000×1=5000(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5000-3000-5000=7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0,当月应预扣预缴税额=7000×3%=2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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