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甲取得股息、红利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50%×20%=1(万元)。
(2)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甲转让限售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75×(1-15%)×20%=63.75(万元)。
(3)甲合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63.75=64.75(万元)。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2025年3月1日居民汪先生按市场价格出租境内的住房,取得当月不含税租金收入5000元,在3月发生修理费用支出1200,则2025年3月,汪先生应交个人所得税( )元。(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汪先生2025年3月份应缴个人所得税=(5000-800)×(1-20%)×10%=336(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戚某股权转让行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00-100000)×20%=30000(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E
答案解析:
选项B,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选项C,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适用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选项B,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E,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