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A,将一套出售给钱某,钱某为承受方,应按规定缴纳契税=40×3%×10000=12000(元);汪某为出售方,不缴纳契税。
选项B,将一套用于租赁,出租给江某收取租金,房屋产权未发生转移,双方均不征收契税。
选项C,将另一套住房与孙某交换,并支付差价,汪某承受了价值更高的房产,为支付差价方,应按支付的差价缴纳契税。汪某应缴纳契税=5×3%×10000=1500(元),孙某为收到差价方,不缴纳契税。
综上所述,钱某应缴纳契税12000元,江某不缴纳契税,汪某应缴纳契税1500元,孙某不缴纳契税。
【提示】这道题分别有汪某、钱某、江某和孙某,做题时要注意人物之间的交易往来关系,仔细判断在具体交易中谁是契税的纳税人。

甲企业2025年1月因无力偿还乙企业已到期的债务4000万元,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以自有房产偿还债务,该房产的原值10000万元,净值3000万元,评估市场价格8000万元。乙企业支付了差价款4000万元,双方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3%。则乙企业应缴纳契税( )万元。
(1)以房产抵债的,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市场价格缴纳契税。
(2)乙企业应缴纳契税=8000×3%=240(万元)。

孙某2025年1月通过房屋中介买了一套140平方米的住房(此套住房是孙某的第一套住房),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为100万元,另按照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合同约定支付装修费用20万元。已知当地契税税率为3%,则孙某应缴纳契税( )万元。
(1)自2024 年12 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
(2)房屋买卖的契税计税价格为房屋买卖合同的总价款,买卖装修的房屋,装修费用应包括在内。
(3)孙某应缴纳契税=(100+20)×1%=1.2(万元)。


下列情形中,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契税计税依据的有( )。
选项A、B,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价格计征契税。
选项C,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缴纳契税。
选项D,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重新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由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契。
税选项E,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征收。
综上所述,选项A、B、E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