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将一套房屋出售给钱某,王某为出卖人,不缴纳契税,钱某为买受人应缴纳契税=40×3%×10000=12000(元)。
(2)将一套房屋出租给蒋某,双方均不征收契税。
(3)将一套住房与孙某交换,并支付差价5万元,以其差额为计税依据,由支付差额的王某缴纳契税=5×3%×10000=1500(元)。
(4)综上所述,钱某应缴纳契税12000元,蒋某不缴纳契税,王某应缴纳契税1500元。选项C当选。
【提示】这道题分别有王某、钱某、蒋某和孙某,做题时要注意人物之间的交易往来关系,仔细判断在具体交易中谁是契税的纳税人。

拓展练习
选项B,土地使用权交换的,其契税的计税依据是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差额。
选项C,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承受人为取得该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全部经济利益。
选项D,土地使用权赠与的,以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的市场价格核定的价格为计税依据。

(1)房屋互换,互换价格相等的,互换双方计税依据为零。
(2)出售房屋产权,由房产买受人按规定缴纳契税。
(3)买卖装修的房屋,计税依据包含装修费用。
(4)综上所述,张某应缴纳契税=300×4%=12(万元)。

(1)以房产抵债的,视同房屋买卖,应由产权承受人,按房屋市场价格缴纳契税。
(2)乙企业应缴纳契税=8000×3%=240(万元)。

(1)房屋等价交换不缴纳契税。买卖装修的房屋,计税依据包含装修费用。
(2)自2024 年12 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3)张某应缴纳契税=200×2%=4(万元)。

(1)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支付补价的一方纳税。
(2)房屋承受方缴纳契税,房产抵债,应由丙某缴纳契税,甲不缴纳契税。
(3)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4)综上所述,甲某应缴纳契税=15×3%=0.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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