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企业2022年开始从事符合税法“三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新建项目,2022年取得第一笔收入,2023年开始盈利,2025年甲企业将该项目转让给乙企业,乙企业当年未取得项目收入。下列关于甲、乙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乙企业受让后不能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
  • B.甲企业从2022年开始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
  • C.乙企业以取得第一笔收入的年度作为“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起始年度
  • D.甲企业转让项目时应补缴免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 E.甲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事项无须向税务机关报备
本题来源:第八节 减免税优惠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E
答案解析:

选项A、C、D,企业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所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受让方承续经营该项目的,可自受让之日起,在剩余优惠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转让方无须补缴已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选项B,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选项E,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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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下列关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 B.企业共同合作开发项目的合作各方就自身承担的研发费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 C.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
  • D.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 E.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发的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由委托方与受托方协商确定加计扣除额度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按规定,企业研发机构同时承担生产经营任务的,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进行区分核算,划分不清的,不允许加计扣除;选项E,对于企业委托外单位开发的研发费用,税法明确,由委托方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而不是协商确定。选项B、C、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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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该厂可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300×10%=30;应纳企业所得税=168×25%-30=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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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该厂可抵免企业所得税税额=100×10%=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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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应当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是(  )。
  • A.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利息所得
  • B.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提供优惠贷款取得利息所得
  • C.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利息所得
  • D.外国金融机构向中国居民企业提供商业贷款取得利息所得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选项A)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选项B、C)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综上所述,应当选择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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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因此甲公司第一、二阶段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算基数=(50+500)×80%=440(万元)。

2)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不包括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的80%=1000×80%=800(万元),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的2/3=440×2÷3=293.33(万元)。因此甲公司第三、四阶段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计算基数293.33(万元)。

(3)甲公司2025年加计扣除计算基数=440+293.33=733.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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