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2023年1月7日,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纸质)商业承兑汇票,汇票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为2023年7月5日。2023年1月8日,丙公司对该汇票进行了承兑。因乙公司财务人员变动,未全面办理财务交接手续,导致乙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才发现该汇票。2025年7月11日,乙公司向丙公司提示付款,丙公司以乙公司已丧失票据权利为由拒绝付款。2025年7月18日,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甲公司和丙公司返还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的汇票,记载付款日期为2023年7月5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2]
丙公司以乙公司已丧失票据权利为由拒绝付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要求3]
乙请求甲公司和丙公司返还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人民法院是否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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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汇票的付款日期可以记载为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本题中,甲公司签发的汇票记载付款日期为2023年7月5日,属于定日付款的汇票,且汇票的付款期限未超过6个月,因此符合票据法关于付款日期的记载规定。
[要求2]
答案解析: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持票人对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本题中,汇票付款日期为2023年7月5日,即到期日为2023年7月5日,票据权利时效期间至2025年7月5日届满。乙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才向承兑人丙公司提示付款,已超过2年时效期间,因此乙公司的票据权利已经消灭,丙公司以乙公司丧失票据权利为由拒绝付款,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3]
答案解析:法院应当支持乙公司的请求。根据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本题中,乙公司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但仍享有利益返还请求权。乙公司有权请求出票人甲公司或承兑人丙公司返还与票据金额10万元相当的利益,因此法院应当支持乙公司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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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选项A、B、C不当选;选项D是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不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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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选项A、B、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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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选项A、B当选,选项C不当选。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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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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