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代位求偿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 A.代位求偿权产生于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后
  • B.保险人应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求偿权
  • C.代位求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取得代位求偿权之日起算
  • D.保险人应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行使代位求偿权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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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人民法院审理下列案件,不得适用小额诉讼程序:(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案件;(2)涉外案件;(3)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案件;(4)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5)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6)其他不宜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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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王某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赠与儿子李某,李某在该房屋上为王某设立居住权,下列关于该居住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该居住权不得转让
  • B.设立居住权无须进行登记
  • C.王某死亡时,该居住权不消灭
  • D.该居住权可以继承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选项A当选、选项D不当选;设立居住权,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B不当选;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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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本题中,王某持有甲公司2%的股份且提议日期为7月11日,距离股东会召开日期7月25日超过10日,符合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的期限规定,故王某有权提交临时提案。
[要求2]
答案解析:股东李某的提议不符合规定,刘某的提议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本题中,甲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故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应当留存的法定最低金额的法定公积金为250万元。根据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本题中,转增前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故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2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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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2023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M型号轴承10000套,每套10元,总价款10万元,产品质量保证期为3年,乙公司于发货后15日内付款,甲公司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交货地点为乙公司仓库。合同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承担责任未作约定。次日,赵某与甲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担保乙公司按照约定支付货款,但未约定保证方式。

2023年2月10日,甲公司分两辆汽车将10000套轴承运往乙公司仓库。其中一辆汽车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5000套轴承坠入山谷而全部毁损。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与其共同承担轴承毁损的损失,遭到乙公司拒绝。

次日,乙公司在收到剩余5000套轴承后投入使用,但未依约在15日内支付该部分轴承的货款。甲公司遂请求赵某承担保证责任,赵某以其享有先诉抗辩权为由拒绝。2023年3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了5万元货款。

2025年2月19日,乙公司发现从甲公司购买的该批轴承大量出现裂缝。经专业机构鉴定,轴承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公司遂向甲公司提出轴承质量不符合要求,请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收到轴承已经超过2年,一直未对质量提出异议,应视为质量符合要求,遂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甲公司请求乙公司与其共同承担轴承毁损的损失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双方对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责任未作约定,约定了交付地点(乙公司仓库),5000套M型号轴承在到达交付地点之前就发生了毁损,即未完成交付,应由出卖人(甲公司)承担风险。
[要求2]
答案解析:赵某以其享有先诉抗辩权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本题中,赵某在与甲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时未约定保证方式,故为一般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
[要求3]
答案解析:甲公司拒绝承担违约责任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2年的规定。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产品质量保证期为3年,故应适用3年的产品质量保证期,甲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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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2024年6月1日,周某与李某订立1年期的借款合同,合同未约定借期利率和逾期利率。2025年6月1日,借款到期后李某拒绝还款,周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周某可以主张的权利正确的是(    )。(已知,2024年6月1日1年期贷款市场利率3.45%;2025年6月1日1年期贷款市场利率3%)
  • A.主张从2024年6月1日起按照3.45%利率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
  • B.主张从2024年6月1日起按照13.8%利率支付借款期间的利息
  • C.主张从2025年6月1日起按照3%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 D.主张从2025年6月1日起按照12%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选项A、B不当选;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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