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保险公司以合同尚未生效为由拒绝赔偿张某汽车的损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丙合伙企业是否有权要求李某归还车辆?请说明理由。
陈某以王某越权代表丙合伙企业与张某签订借款合同不合规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2023年7月1日,丁公司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向丁公司支付剩余购车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请说明理由。
2023年7月20日,丁公司是否有权取回该车? 请说明理由。
2023年8月1日,丁公司向M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M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 请说明理由。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保险人接受了投保人提交的投保单并收取了保险费,尚未作出是否承保的意思表示,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请求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符合承保条件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丙合伙企业无权要求李某归还车辆。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本题中,张某将车出租给李某在先,抵押在后。因此,丙合伙企业无权要求李某归还车辆。
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张某不知道合伙企业内部的规定,属于外部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该合同有效。
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因此,丁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按照合同约定向其支付剩余购车款。
丁公司无权取回该车。根据规定,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款的75%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张某累计支付款项15.8万元,总价款为20万元,张某已支付比例为15.8/20*100%=79%大于75%,因此,丁公司无权取回该车。
M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根据规定,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本题中,双方没有仲裁协议,丁公司一方申请仲裁,不符合申请仲裁的条件,M仲裁委员会不应当受理。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不得从事的有( )。
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与关联方订立财产转让、借款的协议:(2)为关联方提供担保;(3)与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或者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投资。选项A、B、D当选。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本题表述正确。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年度单独编制,纳入本级人民政府预算,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选项C当选。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选项 A 不当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债务人和债务人的相对人为共同被告,选项 B 不当选;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选项 C 不当选。
2021年10月12日,甲公司通过拍卖方式取得了M 市 N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10月15日 甲公司与当地的土地管理局签订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11月5日,甲公司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并获得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21年11月22日,甲公司与附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在乙公司的土地上建造一条机动车道,供甲公司使用,合同约定使用期限为20年,每年向乙公司支付2万元使用费,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但并未办理登记。
2022年甲公司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丙银行贷款1000万,期限为一年,取得贷款后,甲公司依法在N地上建造了P厂房,2023年借款到期之后,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丙银行提出将P 厂房进行拍卖,偿还借款。
根据上述资料和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2021年11月5日甲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设立的是地役权。根据规定,地役权,是指为实现自己土地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
P厂房不属于抵押财产。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