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2)不可以。
【提示】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3)新增的加计抵减额=(107-7)×5%=5(万元)。
(4)本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7+10=117(万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120-117=3(万元)。
本期可以抵减的加计抵减额=5+6=11(万元)。
本期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为3万元,剩余的8(11-3)万元留待下期抵减。
(5)一般计税方法下应该缴纳的增值税3-3=0,无需缴纳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下应该缴纳的增值税=80×3%=2.4(万元)。
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2.4万元。

拓展练习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

税务机关对各种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都采取的监管和服务制度包括实名制管理、业务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等。

选项A,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自产的货物用于企业管理部门,属于自产的产品用于应税项目,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选项E,免租期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和自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有下列销售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选项C)
(2)销售免税货物或者提供免征增值税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选项E)
(3)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4)金融商品转让;(选项A)
(5)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6)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且选择按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利息方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7)提供旅游服务选择按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缴纳增值税的,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
(8)提供签证代理服务,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
(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选择简易计税的;
(10)销售旧货,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的;
(1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
此外,上述业务收取款项未发生销售行为的,都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需要缴纳的增值税=(1200-720)÷(1+5%)×5%=22.86(万元),需要缴纳的附加税费=22.86×(7%+3%+2%)=2.74(万元)。
应缴纳的印花税=(1200-22.86)×0.05%=0.59(万元)。
(2)不能免征土地增值税。理由:以房抵债,办公楼所有权发生转移,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3)债务重组所得=2000-1200=800(万元)。
(4)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
(5)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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