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资料1,该业务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如处理错误,请说明理由并计算多计或少计的增值税额。(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资料2,该业务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如处理错误,请说明理由并计算多计或少计的增值税额。(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资料3,该业务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如处理错误,请说明理由并计算多计或少计的增值税额。(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资料4,该业务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如处理错误,请说明理由并计算多计或少计的增值税额。(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资料5,该业务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如处理错误,请说明理由并计算多计或少计的增值税额。(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资料6,该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如处理错误,请说明理由并计算多计或少计的增值税额。(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资料7,该业务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如处理错误,请说明理由并计算多计或少计的增值税额。(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资料8,该业务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如处理错误,请说明理由并计算多计或少计的增值税额。(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资料9,该业务增值税处理是否正确?如处理错误,请说明理由并计算多计或少计的增值税额。(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企业向购买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少计的增值税额=10÷(1+13%)×13%×10000=11504.42(元)。
不正确。
理由:转让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应计算缴纳增值税。【提示】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少计的增值税额=(81.8-79)÷(1+6%)×6%×10000=1584.91(元)。
不正确。
理由:资料3中的业务属于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应按照9%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少计的增值税额=8÷(1+9%)×9%×10000-4528.30=2077.2(元)。
不正确。
理由:发生的改造支出是用于职工福利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按照不动产的净值率,根据前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少计的增值税额=[2.7+20×(200-80)÷200]×10000=147000(元)。
正确。
【提示】外购固定资产兼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和集体福利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正确。
理由: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当期少计进项税额为(20×9%-0.6)×10000=12000(元)。因此,当期多计的增值税为12000元。
不正确。
理由:纳税人收取会员费属于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应在取得会费时一次性计算缴纳增值税,而非在后期确认收入时计算缴纳增值税。
当期应缴纳增值税为80÷(1+6%)×6%×10000=45283.02(元),因当年已缴纳增值税为33962.26元,所以当期少计的增值税为45283.02-33962.26=11320.76(元)。
正确。
【提示】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不正确。
理由: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少计增值税=5÷(1+13%)×13%×10000=5752.21(元)。

拓展练习
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服务收入和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1)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该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由于合伙人全部是自然人,应该由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
(2)有限合伙企业出售A公司限售股应缴纳的增值税=200×(30-8)÷(1+6%)×6%=249.06(万元)。
(3)合伙人从甲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A公司分红应该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适用税率为20%。
合伙人从甲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A公司限售股转让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征税,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1)需要缴纳的增值税=(1200-720)÷(1+5%)×5%=22.86(万元),需要缴纳的附加税费=22.86×(7%+3%+2%)=2.74(万元)。
应缴纳的印花税=(1200-22.86)×0.05%=0.59(万元)。
(2)不能免征土地增值税。理由:以房抵债,办公楼所有权发生转移,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3)债务重组所得=2000-1200=800(万元)。
(4)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
(5)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无须纳税调整。被投资企业将股本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因此,投资方无须就该部分转增资本缴纳企业所得税。
先纳税调增500000元,再纳税调减500000元。
理由: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视同对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纳税调增。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纳税调减。
符合免税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为5000000×10%=500000(元)。
理由:被投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企业按投资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提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纳税调增,金额为275936.5元。
由租赁负债形成的财务费用税前不得扣除,纳税调增。金额为35595.8元。
租赁费允许税前扣除,纳税调减,金额为300000元。
2022年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的销货成本为0元,待2023年9月取得发票后可以追补扣除160000元,2023年可以扣除的销货成本为240000元。
无须纳税调整,由于2023年9月份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合法扣除凭证,且金额与暂估价格一致,因此无须纳税调整。
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理由:更正2022年申报表时,直接删除调增的160000元即可。
应纳税调减108000元。
理由:单价不超过500万的设备器具税前一次性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金额=120000-12000=108000(元)。
委托研发计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金额=80000×80%=64000(元)。
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扣除计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金额为120000元。
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金额=(3000000-80000+80000×80%+108000)×100%=3092000(元)。
应纳税调增360000元。
理由: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未确认的所得为600000-120000×2=360000(元)。
不需要。
理由: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以前期间已经确认的所得不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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