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2节 物权变动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如转移不动产所有权、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等)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乙是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未经乙同意,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预售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选项AB: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以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C: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D: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CD属于“登记对抗”,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