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蔡永父母在共同遗嘱中表示:二人共有的某处房产由蔡永继承。蔡永父母去世前,该房由蔡永之姐蔡花借用,借用期未明确。2020年5月,蔡永父母先后去世,蔡永一直未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也未要求蔡花搬出。2024年下半年,蔡永因结婚要求蔡花搬出,蔡花拒绝搬出。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 C.蔡永已于2020年5月取得房屋所有权,有权要求蔡花搬出
  • D.蔡永应当先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凭其产权登记要求蔡花搬出
本题来源:第2节 物权变动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选项ACD: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2020年5月)发生效力;(2)选项B:不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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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选项CD: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要求履行,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本题中,乙方在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反悔,甲可以要求乙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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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可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有(  )。
  • A.预购商品房
  • B.房屋所有权转让
  • C.房屋抵押
  • D.租赁商品房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1)预购商品房;(2)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3)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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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

甲公司进行房屋预售,3月1日将一套房屋预售给乙,双方签订了预售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5月1日,甲公司又与丙签订了预售合同,将同一套房屋预售给丙;交房时间届至,乙、丙同时向甲公司提出交付房屋的请求。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 B.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丙,并为其办理房产登记
  • C.由甲公司自行选择向谁交付房屋,为谁办理房产登记
  • D.甲公司应当将房屋交付给乙和丙,并将乙、丙登记为房屋共有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如转移不动产所有权、设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等)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题中,乙是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未经乙同意,甲公司与丙之间的房屋预售行为不发生物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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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的有(  )

  • A.抵押担保的范围发生变化的
  • B.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发生变化的
  • C.抵押担保的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化的
  • D.抵押担保的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抵押权顺位发生变化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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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指示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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