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2节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的发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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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甲公司的盈利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配股的,应当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本题中,甲公司2022年亏损,不符合规定。

[要求2]
答案解析:甲公司的配股数量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配股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50%。在本题中,8000/20000×100%=40%,符合规定。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公司采用代销的发行方式符合规定,但是代销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配股的,应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在本题中,甲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发行符合规定,但是代销期限为120日,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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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主板上市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属于证券法律制度禁止其增发股票的有(  )。

  • A.

    公司在3年前曾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过可转换公司债券

  • B.

    公司现任监事在最近3年内曾经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 C.

    公司2年前曾经出现过亏损

  • D.

    公司现任董事因涉嫌违法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1)选项BD: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得增发股票。(2)选项C:主板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最近3个会计年度应当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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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为在全国股转系统连续挂牌满12个月的创新层挂牌公司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发行条件中,符合规定的有(  )。

  • A.

    甲公司应当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 B.

    甲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 C.

    甲公司应当依法规范经营

  • D.

    甲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甲公司应当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良好,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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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上市公司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B.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3日内公告该决议

  • C.

    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1年的股息

  • D.

    上市公司最近3个会计年度应当连续盈利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以及以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为支付手段向公司特定股东回购普通股的,除应当符合优先股发行条件和程序,还应符合以下规定:(1)上市公司回购普通股应当由董事会依法作出决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2)上市公司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的决议,应当包括下列事项:回购普通股的价格区间,回购普通股的数量和比例,回购普通股的期限,决议的有效期,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其他相关事项。以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的,应当包括拟用于支付的优先股总金额以及支付比例;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一年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应当包括回购的资金总额以及资金来源;(3)上市公司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4)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选项B不当选;(5)依法通知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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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初步授权方案不符合规定。上市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1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要求2]
答案解析:王某向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做法,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要求3]
答案解析:

大华公司优先股发行方案草案中,以下内容不符合规定:

第一,拟发行的优先股股数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司已经发行的优先股不得超过公司普通股总数的50%。本题中,大华公司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5亿股,拟发行优先股3亿股,超过50%,不符合规定。

第二,有关股息率调整的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的优先股应当采取固定股息率。

第三,有关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后还能继续参加剩余利润分配的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的优先股,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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