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甲公司最近3年主营业务不应当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B.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近2年没有发生变更
  • C.甲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应当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 D.甲公司的公开发行申请应由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题来源:第1-2节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股票的发行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A:科创板要求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选项D:股票公开发行已经实施全面注册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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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委托乙证券公司以代销方式公开发行股票6000万股,代销期限届满,投资者认购甲公司股票的数量为4000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股票发行失败

  • B.

    甲公司应当以自有资金购入剩余的2000万股

  • C.

    甲公司可以更换承销商,继续销售剩余的2000万股

  • D.

    应当返还已收取的4000万股发行价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本题中,发行数量小于4200万股,故发行失败。甲公司应当返还已收取的4000万股发行价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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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列股份发行或者转让中,无须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的有(  )。

  • A.

    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后股东预计达到195人

  • B.

    因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导致股东累计达到203人,但在1个月内股东人数降至195人

  • C.

    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定向发行获得注册后第13个月,拟使用未完成的注册额度继续发行

  • D.

    股东人数为195人的公司拟申请其股票挂牌公开转让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1)选项A: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2)选项B: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构成公开转让,应履行注册程序,但在3个月内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注册申请;(3)选项C: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注册文件限定的有效期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发行;(4)选项D: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挂牌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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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上市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事项有(  )。
  • A.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
  • B.

    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个会计年度

  • C.

    采取固定股息率

  • D.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上市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1)采取固定股息率,选项C当选;(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选项A当选;(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选项B当选;(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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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投资者保护机构受50名以上投资者委托,可以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并为经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确认的权利人依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登记,但投资者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该诉讼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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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

甲公司股票已发行并上市,后中国证监会发现甲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依法对甲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甲公司欺诈发行法律后果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甲公司的控股股东应当对受到损失的投资者予以先行赔付

  • B.

    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甲公司回购证券

  • C.

    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对甲公司欺诈发行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证券

  • D.

    若甲公司存在严重影响上市地位情形的,则将被强制退市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选项A不当选;(2)股票的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已经发行并上市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责令发行人回购证券,或者责令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回证券,选项B、C当选;(3)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例如,只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依据《证券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作出有罪生效判决,交易所即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这就是“欺诈发行退市”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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