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A,按照销售活动的交易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B,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C,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某居民企业2024年度取得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下同)8000万元,销售多余的材料取得收入500万元,分回的投资收益600万元,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6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28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80万元。假设无其他影响管理费用因素,该企业当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为( )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按照业务招待费60%和营业收入0.5%取二者孰低。
销售(营业)收入的5‰=(8000+500+60)×5‰=42.8(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80×60%=48(万元),扣除额按照孰低原则。所以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280-(80-42.8)=242.8(万元)。

税务师受托对某企业投资收益税务处理情况进行审核时,发现其处理错误的有( )。
选项A、B、E,属于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选项C,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转让所得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D,公司债券利息收入没有免税优惠。

王某为居民纳税人,系独生子。2024年全年取得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薪金20万元,稿酬收入5万元,兼职收入12万元。王某有两个小孩(均上小学)且均由其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王某父母均年满60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王某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否应当留存资料?
(2)非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有几种扣除方式?分别是什么?
(3)计算王某2024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不需要留存资料。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有三种扣除方式。分别为均摊、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工资收入)+50000×(1-20%)×(1-30%)(稿酬收入)+120000×(1-20%)(劳务报酬收入)-60000(基本费用扣除)-24000×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36000(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80000(元);
应纳税额=180000×20%-16920=19080(元)。

个体工商业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
选项B,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024年11月,某事业单位的员工李某符合法定提前退休条件,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距法定退休年龄还有3年,取得一次性补贴收入210000元。李某就一次性补贴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元。
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10000÷3-60000)×3%×3=9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