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B,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某居民企业2024年度取得产品不含税销售收入(下同)8000万元,销售多余的材料取得收入500万元,分回的投资收益600万元,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60万元,发生管理费用280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80万元。假设无其他影响管理费用因素,该企业当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为( )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按照业务招待费60%和营业收入0.5%取二者孰低。
销售(营业)收入的5‰=(8000+500+60)×5‰=42.8(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80×60%=48(万元),扣除额按照孰低原则。所以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280-(80-42.8)=242.8(万元)。

甲公司2022年~2024年的利润总额和实际发生公益性捐赠情况如下所示,则该公司在计算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如何处理( )。2022年~2024年利润总额分别为1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分别为100万元、300万元、80万元。
2022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实际发生额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结转下一年。2023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2000×12%=240(万元),实际发生额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300-240=60(万元),结转以后3个纳税年度扣除。2024年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1000×12%=120(万元),先扣除2023年结转的金额60万元,纳税调减60万元,2024年还剩有60万元的扣除限额,2024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2024年实际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的金额是60万元,应纳税调增20万元,共纳税调减40万元。
提示:公益性捐赠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按照劳务报酬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有( )。
选项B,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选项E,属于“经营所得”。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有( )。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选项A)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的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选项B)
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纳税人在2024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须办理年度汇算的有( )。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选项E);
(2)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3)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多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