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不需要留存资料。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2)有三种扣除方式。分别为均摊、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00000(工资收入)+50000×(1-20%)×(1-30%)(稿酬收入)+120000×(1-20%)(劳务报酬收入)-60000(基本费用扣除)-24000×2(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36000(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80000(元);
应纳税额=180000×20%-16920=19080(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按照业务招待费60%和营业收入0.5%取二者孰低。
销售(营业)收入的5‰=(8000+500+60)×5‰=42.8(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80×60%=48(万元),扣除额按照孰低原则。所以税前可以扣除的管理费用=280-(80-42.8)=242.8(万元)。

选项A,按照销售活动的交易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B,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选项C,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月租金收入5000元<100000元,免征增值税,同时免征城建税及附加;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甲出租住房,每月的房产税=5000×4%×50%=100(元);由纳税人负担的实际发生的修缮费每月以800元为限扣除,未扣完的部分结转下月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甲1月和2月取得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100-800)×(1-20%)×10%+(5000-100-700)×(1-20%)×10%=664(元)。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选项E);
(2)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3)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多人,造成纳税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

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据实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