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技术转让范围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选项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选项C)、植物新品种(选项A)、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选项D),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
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选项E不当选。

拓展练习
对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起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该企业在2024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3820+1200-7800-1250-80)×50%×25%-1020×10%=634.25(万元)。

选项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实际资产损失,在当年因某种原因未能扣除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
选项E,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没有5年限制)。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简称合伙创投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合伙创投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合伙人的,可以按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法人合伙人从合伙创投企业分得的所得;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没有5年限制)。


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选项D)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选项A不当选:境外投资者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
选项B不当选: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
选项D不当选:享受税收抵免的境外投资者境内再投资需连续持有至少5年(60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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