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选项D,技术转让的免征额度是技术转让所得的500万元以内,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选项E,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技术转让范围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选项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选项C)、植物新品种(选项A)、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选项D),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
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选项E不当选。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选项A不当选:境外投资者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
选项B不当选:境外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在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期间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投资额的10%抵免境外投资者当年的应纳税额,当年不足抵免的准予向以后结转。
选项D不当选:享受税收抵免的境外投资者境内再投资需连续持有至少5年(60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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