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C,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选项D,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拓展练习
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持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选项E正确)
(5)投资创新企业CDR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选项D正确)
(6)符合条件的永续债利息收入;(选项A正确)
(7)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选项B正确)
(8)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免税收入。
因此选项A、B、D、E当选。

选项D,技术转让的免征额度是技术转让所得的500万元以内,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选项E,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技术转让范围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选项B)、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选项C)、植物新品种(选项A)、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选项D),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
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选项E不当选。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选项A)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选项B、C)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综上所述,应当选择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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