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B,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C,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D,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拓展练习
选项A,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B,根据税法规定,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故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C,从2002年5月1日起,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单位,统一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D,出版社的专业作者与出版社无雇佣关系,不属于出版社在编职工。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费收入,应按“稿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D,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B,应计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D,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A、B,“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课税;
选项C、D、E,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和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均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选项A,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B,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C,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D,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为企业对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E,经国务院批准,对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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