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属于非居民企业,该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1)来自境内所得额为咨询收入500万元和境内培训收入200万元,合计700万元;
(2)在香港取得的所得在境外且和境内机构、场所无关,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选项C当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是( )。
选项A,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选项B,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应作为应税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选项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综上所述,选项A当选。


选项A,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得税前扣除;选项B,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税前扣除,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可以税前扣除;选项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烟草宣传费,不得税前扣除。选项C当选。

甲医药制造企业2024年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的是( )。
选项A,企业生产部门发生的劳务派遣用工费用,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选项B,医药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选项C,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选项D,缴纳的税收滞纳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