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该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属于非居民企业,该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1)来自境内所得额为咨询收入500万元和境内培训收入200万元,合计700万元;
(2)在香港取得的所得在境外且和境内机构、场所无关,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选项C当选。

拓展练习
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额与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时扣除。
方法一:2024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利息=2800×7%-(2800×7%×3÷12×400÷2800+2800×7%×3÷12×800÷2800+2800×7%×3÷12×200÷2800)=196-24.5=171.5(万元);
方法二:2024年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利息=2800×7%×3÷12+(2800-400)×7%×3÷12+(2800-800)×7%×3÷12+(2800-200)×7%×3÷12=171.5(万元)。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选项A,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选项B,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选项C,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选项D,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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