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该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属于非居民企业,该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1)来自境内所得额为咨询收入500万元和境内培训收入200万元,合计700万元;
(2)在香港取得的所得在境外且和境内机构、场所无关,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选项C当选。

拓展练习
选项A、C、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选项B,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1)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的保险费有:
①企业为职工缴纳标准内的五险一金
②特殊工种人身安全保险及符合规定的可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
③企业参加的财产保险
④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
⑤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的保险费支出
(2)可以限额在税前扣除的保险费有:
补充养老和补充医疗保险:分别不超过工资总额 5% 的部分准予扣除
(3)不得在税前扣除的保险费有:
企业为投资者、职工或职工家庭支付的商业保险
综上所述,选项B、C、E当选。

增值税中,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以2024年增值税应确认的计税收入为1440万元。
企业所得税中,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根据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所以2024年可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480×4÷12=160(万元)。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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