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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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属于非居民企业,该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1)来自境内所得额为咨询收入500万元和境内培训收入200万元,合计700万元;

(2)在香港取得的所得在境外且和境内机构、场所无关,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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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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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筹办费中不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10-10×60%=4(万元),实际可扣除筹办费=100-4=96(万元)。

(2)2024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20×60%=12(万元)<限额2:2500×5‰=12.5(万元),因此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为12万元,2024年应纳税调增=20-12=8(万元)。

(3)企业选择筹办费一次性在开业当年扣除,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2500-2300+8-96=1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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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金融企业准予当年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的贷款资产余额×1%-截至上年末已在税前扣除的贷款损失准备金的余额=10000×1%-60=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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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中,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的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根据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所以2024年可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480÷12×4=160(万元)。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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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收入中,应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的是(  )。
  • A.没有规定专项用途但进行单独核算的财政性资金
  • B.企业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 C.非营利社会服务机构接受的个人捐赠
  • D.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选项B,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选项C,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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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年可以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限额=2000×12%=240(万元)。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3年内)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所以先扣除2023年结转的20万元,再扣除2024年结转的30万元,该公司2025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本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金额=240-20-30=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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