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该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属于非居民企业,该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1)来自境内所得额为咨询收入500万元和境内培训收入200万元,合计700万元;
(2)在香港取得的所得在境外且和境内机构、场所无关,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选项C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工资、薪金总额=1000+6×3000×12÷10000=1021.6(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021.6×14%=143.02(万元)<200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00-143.02=56.98(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选项D,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允许税前扣除。选项A、B、C、E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选项A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D,企业按照市场价格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凡由政府财政部门根据企业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的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全部或部分资金支付的,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除上述情况外,企业取得的各种政府财政支付,如财政补贴、补助、补偿、退税等,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年可以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限额=2000×12%=240(万元)。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3年内)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所以先扣除2023年结转的20万元,再扣除2024年结转的30万元,该公司2025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本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金额=240-20-30=190(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