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该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属于非居民企业,该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1)来自境内所得额为咨询收入500万元和境内培训收入200万元,合计700万元;
(2)在香港取得的所得在境外且和境内机构、场所无关,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选项C当选。

拓展练习
选项A、C、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选项B,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1)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接受捐赠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收入,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2)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两种方式取较小数:2000×0.5%=10(万元),30×60%=18(万元),按10万元税前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000×15%=300(万元),小于实际发生额320万元,则按300万元税前扣除。
(3)2024年度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10+300=310(万元)。

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资产所有权属发生改变,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应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1)第一季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3×60÷200=0.9(万元)。
(2)第二季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3.5×24÷200=0.42(万元)。
(3)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合计=0.9+0.42=1.32(万元)。
(4)甲企业第一、二季度可以扣除的借款利息=3+3.5-1.32=5.18(万元)。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选项C)
(2)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选项E)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选项B)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