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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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该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属于非居民企业,该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1)来自境内所得额为咨询收入500万元和境内培训收入200万元,合计700万元;
(2)在香港取得的所得在境外且和境内机构、场所无关,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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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企业所得税税前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总额=105+20+30=155(万元),允许扣除工会经费的限额=155×2%=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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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中自产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以公允价值作为视同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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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E
答案解析:
选项A,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选项B,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选项E,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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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年可以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限额=2000×12%=240(万元)。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3年内)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所以先扣除2023年结转的20万元,再扣除2024年结转的30万元,该公司2025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本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金额=240-20-30=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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