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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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该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属于非居民企业,该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1)来自境内所得额为咨询收入500万元和境内培训收入200万元,合计700万元;
(2)在香港取得的所得在境外且和境内机构、场所无关,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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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两种方式取较小数:2000×0.5%=10(万元),30×60%=18(万元),按10万元税前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2000×15%=300(万元),小于实际发生额320万元,则按300万元税前扣除。2024年度该企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10+300=3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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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企业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B,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选项C,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综上所述,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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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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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第一季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3×60÷200=0.9(万元)。
(2)第二季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3.5×24÷200=0.42(万元)。
(3)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合计=0.9+0.42=1.32(万元)。
(4)甲企业第一、二季度可以扣除的借款利息=3+3.5-1.32=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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