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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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该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属于非居民企业,该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1)来自境内所得额为咨询收入500万元和境内培训收入200万元,合计700万元;
(2)在香港取得的所得在境外且和境内机构、场所无关,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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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综上所述,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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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下列方法:已完工作的测量、已提供劳务占总劳务总量的比例、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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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E
答案解析:选项B,未经核准的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选项A、D、E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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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E,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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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年可以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限额=2000×12%=240(万元)。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3年内)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所以先扣除2023年结转的20万元,再扣除2024年结转的30万元,该公司2025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扣除本年发生的公益性捐赠金额=240-20-30=1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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