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三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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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该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属于非居民企业,该机构、场所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应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1)来自境内所得额为咨询收入500万元和境内培训收入200万元,合计700万元;
(2)在香港取得的所得在境外且和境内机构、场所无关,不在我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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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C、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选项B,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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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E
答案解析:选项B,未经核准的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选项A、D、E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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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B、C,属于内部处置资产,所有权属未发生转移,不视同销售;选项D,所有权属发生转移,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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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第一季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3×60÷200=0.9(万元)。
(2)第二季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3.5×24÷200=0.42(万元)。
(3)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合计=0.9+0.42=1.32(万元)。
(4)甲企业第一、二季度可以扣除的借款利息=3+3.5-1.32=5.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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