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A,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
选项B,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选项C,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选项A,对进入各类市场销售自产农产品的农民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B,按“财产租赁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C,免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D,属于“偶然所得”征税项目;
选项E,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B,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C,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D,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E,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B,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C,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D,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A,个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选项B,个人购买彩票取得的中奖收入属于偶然所得;
选项C,在任职单位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在非任职单位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选项D,退休后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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