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选项B,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选项C,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拓展练习
选项A,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选项B,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纳税;选项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综上所述,选项A当选。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税法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选项B)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综上所述,选项B当选。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工资、薪金总额=1000+6×3000×12÷10000=1021.6(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1021.6×14%=143.02(万元)<200万元;
职工福利费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200-143.02=56.98(万元)。

选项A,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选项B,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选项C,筹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长期待摊费用在不低于3年的时间内进行摊销。综上所述,选项D当选。

选项A、B,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选项C,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扣除。
选项D,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选项E,企业发生的直接捐赠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发生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限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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