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不得高于最近2个会计年度的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选项A不当选;优先股发行后可以申请上市交易或转让,不设限售期,选项D不当选。

拓展练习
(1)选项A: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管理;(2)选项B: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构成公开转让,应履行注册程序,但在3个月内股东人数降至200人以内的,可以不提出注册申请;(3)选项C: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注册,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注册文件限定的有效期未发行的,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发行;(4)选项D: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挂牌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核。


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证券公司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误导、欺诈等情形。证券公司不能证明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的上市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规定以下事项:(1)采取固定股息率,选项B不当选;(2)在有可分配税后利润的情况下必须向优先股股东分配股息,选项A不当选;(3)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股息的差额部分应当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选项C当选;(4)优先股股东按照约定的股息率分配股息后,不再同普通股股东一起参加剩余利润分配,选项D不当选。

(1)选项A:上市公司增发属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没有发行对象数量限制。(2)选项C:上市公司配股的,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前股本总额的50%,并应当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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