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表述,正确的有(    )。
  • A.

    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决议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

  • B.

    债券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诉讼

  • C.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 D.

    受托管理人应当由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或者其他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机构担任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受托管理人应当由本次发行的承销机构或者其他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机构担任,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决议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选项A、D当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选项C当选;债券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债券本息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者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或者清算程序。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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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2023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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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A公司、B公司均为有限责任公司,A公司经理陈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业务发包给不知情的B公司,致使A公司遭受损失。王某是A公司股东,A公司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下列关于王某保护A公司利益和股东整体利益的途径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A公司监事会起诉陈某

  • B.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A公司董事会起诉陈某

  • C.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A公司监事会起诉B公司

  • D.

    王某可以书面请求A公司董事会起诉B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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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甲公司从乙公司处订购一批货物,双方约定甲公司先支付货款,一周后乙公司交付货物。甲公司未在约定期限付款,却请求乙公司先交付货物。对于甲公司的请求,乙公司可行使的抗辩权是(    )。

  • A.

    同时履行抗辩权

  • B.

    后履行抗辩权

  • C.

    先诉抗辩权

  • D.

    不安抗辩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后履行抗辩权行使的条件:(1)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2)当事人的履行有先后顺序;(3)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4)后履行抗权的行使人是履行义务顺序在后的一方当事人。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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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组合题]

(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2019年8月1日,陈某、魏某、刘某和孙某共同设立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四人持股比例分别为10%、20%、30%、40%。

陈某和孙某均以货币足额缴纳了出资;魏某认缴20万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出资额应于2022年8月1日前缴清;刘某伪造出资评估报告,以其所有的一台机器设备作价30万元出资,后经评估机构评估,该设备在作价出资时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

2023年1月5日,由于魏某经多次催缴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出资,甲公司股东会作出解除魏某股东资格的决议,魏某随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陈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魏某承担违约责任。2023年6月10日,甲公司陷入经营危机,无力向乙公司支付40万元货款,甲公司请求刘某补足其出资差额20万元,刘某无力承担。甲公司遂又请求陈某、孙某二人就该2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上述资料和公司法律制度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要求2]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对于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该赔偿责任除出资部分外,还包括未出资的利息。

[要求3]
答案解析:

甲公司有权请求陈某和孙某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时,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实际缴纳出资或者实际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设立时的其他股东与该股东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本题中,陈某和孙某为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故陈某和孙某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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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的是(    )。

  • A.

    表演唱歌

  • B.

    表演话剧

  • C.

    支付房租

  • D.

    归还灭失的古董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前者如以具有人身性质的劳务为债务的,后者指履行费用大大超过实际履行合同所能获得的利益;(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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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特定主体,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可以委托的主体是(    )。

  • A.投资者保护机构
  • B.

    中国证监会

  • C.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 D.

    证券交易所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发行人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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