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了课堂中级会计经济法每周一练!2026年9月11日习题及答案
2026年9月11日,之了课堂继续为大家提供本周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科目考试练习题。本周的内容根据中级会计经济法科目第1章的内容出题。之了君提醒各位同学,一定要认真做题,做完题后再查看答案解析,探索出题意图,把考点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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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20年)【第1章 难度:低】
A.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法律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并返还第三人
B.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C.双方对法律行为无效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D.无效的法律行为,从行为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可以由他人代理实施的是( )。(2020年)【第1章 难度:低】
A.婚姻登记
B.签订收养子女协议
C.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D.订立遗嘱
3.【单选题】下列无效法律行为效力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第1章】
A.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效力无效,整个民事法律行为均归于无效
B.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
C.无效的法律行为,从开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
D.民事法律行为被确认无效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是( )。【第1章】
A.王某胁迫张某将其所有的一幅名画低价卖给自己
B.甲公司代理人钱某与乙公司销售部经理串通,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以高出市场价30%的价款购买货物
C.张某没有甲公司的商品代理权,却以甲公司名义代理销售商品
D.8周岁的小明将自己的电话手表赠与同学小红
5.【多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法律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第1章】
A.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法律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并返还第三人
B.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C.双方对法律行为无效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D.无效的法律行为,从行为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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