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19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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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以税收为主体,具体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也可概括为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选项 A、B、C、D 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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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将动产出质属于动产质押,不是权利质押,选项 C不当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设立抵押,但是不能设立质押,选项 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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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共益权是指股东依法参加公司事务的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它是股东基于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股东会会议参加权、提案权、质询权,在股东会上的表决权、累积投票权,股东会会议召集请求权和自行召集权,了解公司事务、查阅公司账簿和其他文件的知情权,提起诉讼权等权利。本题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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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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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丙公司股东会通过为张某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接受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作出特别规定,按照出资比例确定股东表决权。接受担保的张某未参加表决,出席会议的甲公司、乙公司所持表决权的 5/9(> 1/2)通过。
[要求2]
答案解析:决议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2)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
丙公司董事会的决议②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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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李某出资与其他人经营与甲企业相同业务的合伙企业,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要求2]
答案解析:赵某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钱某拒绝承担责任的理由不成立。 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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