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有(  )。
  • A.王某,7 周岁,小学生,已参与拍摄电视剧两部,获酬 3 000 元
  • B.李某,18 周岁,大学生,学费和生活费由父母负担
  • C.刘某,16 周岁,网店店主,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
  • D.张某,20 周岁,待业人员,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本题来源:2019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一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不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 A不当选;18 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B、C当选;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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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本题知识点已按最新教材改编)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但未选定仲裁机构。关于该仲裁条款效力及适用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

    当事人可以就仲裁机构的选择签订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该仲裁条款无效

  • B.

    该仲裁条款有效;约定的仲裁事项发生争议时,由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构审理

  • C.该仲裁条款无效
  • D.

    该仲裁条款有效;约定的仲裁事项发生争议时,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机构审理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机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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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导致汇票(纸质)无效的有(  )。
  • A.背书人陈某在汇票上记载“收货后付”
  • B.李某出票时未记载付款人名称
  • C.王某将中文大写“伍万元整”的汇票数码记载为“5000”
  • D.郑某出票时未记载付款日期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选项 A 不当选; 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包括七个方面的内容,如果汇票上未记载其中内容之一的,汇票无效。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收款人名称;(6)出票日期;(7)出票人签章。选项 B 当选;《票据法》规定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选项 C 当选;付款日期未记载并不影响汇票本身的效力,汇票仍然有效。选项 D 不当选。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除记载纸质商业汇票的七大绝对记载事项外,还必须记载出票人名称、票据到期日两项内容。票据到期日,即付款日期,是电子商业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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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本题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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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丙公司股东会通过为张某贷款提供担保的决议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接受担保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作出特别规定,按照出资比例确定股东表决权。接受担保的张某未参加表决,出席会议的甲公司、乙公司所持表决权的 5/9(> 1/2)通过。
[要求2]
答案解析:决议①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2)根据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能利用该商业机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

丙公司董事会的决议②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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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居住权可以继承

  • B.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可以约定允许出租

  • C.

    居住权是住他人房子的用益物权

  • D.

    居住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选项A不当选。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B当选。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他人所有的住宅得以占有、使用并排除房屋所有权人干涉的用益物权,选项C当选。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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