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同一企业不得同时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对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保险合同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除外,选项D过于绝对,不当选。


在出租当日,由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由于公允价值3 500万元大于账面价值3 200万元,所以应确认其他综合收益300万元,不影响损益;2024年3月1日开始出租,则2024年应确认的租金收入=120/12×10=100(万元);2024年期末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 700-3 500=200(万元)。因此,甲公司在2024年因该事项确认的损益的金额=100+200=300(万元)。(这里因该事项确认的损益不需要考虑3月1日之前2个月的折旧对损益的影响。)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2024年3月1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3 500
贷:固定资产3 200
其他综合收益300
2024年12月31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2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
借:银行存款(120/12×10)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

建筑物成本为2800万元,也就表示账面原值是2800万元,账面价值=2800-500-300=2000(万元),转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所以不需要考虑折旧问题,转换日(2023年12月31日)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24年应确认的租金收入为150万元,应确认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 850-1 800=50(万元)。
会计处理如下:
2023年12月31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1800
累计折旧5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
贷:固定资产2800
2024年12月31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5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0
借:银行存款150
贷:其他业务收入150

自用房地产转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按照公允价值入账,借方差额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1800
累计折旧5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00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00
贷:固定资产2800
故选项A、C当选。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应确认的处置损益=7 500-7 200=300(万元)。
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7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7500
借:其他业务成本720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6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7800
借:其他业务成本6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
处置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除了将账面价值转入其他业务成本外,还要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成本,所以影响其他业务成本的金额=7 200+600=7 800(万元),故A、C、D当选。
【提示】上述第三笔分录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至其他业务成本属于损益类科目的内部结转,不影响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