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处置投资性房地产应确认的处置损益=7 500-7 200=300(万元)。
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7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7500
借:其他业务成本720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6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7800
借:其他业务成本6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600
处置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除了将账面价值转入其他业务成本外,还要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其他业务成本,所以影响其他业务成本的金额=7 200+600=7 800(万元),故A、C、D当选。
【提示】上述第三笔分录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至其他业务成本属于损益类科目的内部结转,不影响损益。
【提示】计算收益时,不要只考虑收入和成本两个科目,既然整个处置分录包含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也要算进来,不能挑着算,最终收益=7500-7800+600=300(万元),切勿顾此失彼。

拓展练习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日为2021年12月31日。
理由:自用房地产改为出租,则转换日通常为租赁期开始日,也就是本题中的2021年12月31日。
自用房地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3000
累计折旧600
贷:固定资产3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600
办公楼2022年年末的可收回金额为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中的较高者,所以可收回金额为2 150万元;办公楼计提减值前的账面价值=3 000-600-(3 000-600)÷(50-10)=2 340(万元),账面价值大于可收回金额,应该计提减值,减值金额=2 340-2 150=190(万元),分录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190
贷: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9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47.5(190×25%)
贷:所得税费用47.5
甲公司2022年收取租金、确认租金收入以及结转成本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240
贷:预收账款240
借:预收账款240
贷:其他业务收入240
借:其他业务成本60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60
此业务对甲公司2022年营业利润的影响金额=240-60-190=-10(万元)。
2023年1月1日转换后,该投资性房地产计税基础即为问题(2)中按正常折旧计算,未计提减值前的金额2340万元,账面价值为转换日的公允价值27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2700-2340)×25%=90(万元),故要新计提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冲回原因减值计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转公允价值模式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27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660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190
贷:投资性房地产3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47.5
递延所得税负债90
盈余公积41.2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371.25
2025年1月1日处置前,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3100万元(202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计税基础为2220万元(3000-600-3000/50×3),因此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3100-2220)×25%=220(万元)。
甲公司出售投资性房地产的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3200
贷:其他业务收入3200
借:其他业务成本31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700
——公允价值变动4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400
贷:其他业务成本400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220
贷:所得税费用220

处置时的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00
贷:其他业务收入300
借:其他业务成本280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1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90
借:其他业务成本1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
借:其他综合收益10
贷:其他业务成本10
所以处置损益=300(售价)-280(出售时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1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为其他业务成本)+1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借方转贷方结转)+10(由自用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的金额)=30(万元)。

①2024年9月30日将写字楼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30000
累计折旧500
贷:固定资产20000
其他综合收益10500
②2024年年末收到租金:
借:银行存款(200×3)600
贷:其他业务收入600
③2024年年末调整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1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1000-30000)1000
④2024年第四季度该业务影响利润表营业利润的金额=600+1000=1600(万元)。
选项A、B、C、D当选。

对企业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或在建建筑物,如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明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即使尚未签订租赁协议,也应视为投资性房地产,因此,转换日通常为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的日期,选项C当选。

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准备建造对外出售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应作为存货核算,选项A不当选;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用于开发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存货,即使房地产开发企业决定待增值后再转让该企业开发的土地,也不得将其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选项B不当选;甲公司取得的用于经营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自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开始日(2024年5月1日)起,应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期末列示金额为2300万元,选项C当选;企业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权后,期末投资性房地产的列示金额为2300万元,选项D不当选。
【提示】关于选项B,注意题干中甲公司的主营业务性质,甲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政策不允许房地产企业炒作土地,由于2024年3月1日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一开始就是为了建造商品房的,即使2024年底决议将土地使用权持有以备增值后转让,在房地产企业仍然属于是卖存货,一开始就是按存货确认,存货增值后卖出也是卖存货,所以不能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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