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赵某与钱某的抵押合同约定,若赵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息,该套房屋归钱某所有,该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022 年 8 月 31 日,钱某请求确认赵某的转让行为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钱某对赵某房屋的抵押权于 2021年8 月 19 日设立。
根据规定,不动产设立抵押的,自登记日起抵押权设立。本题中,2021 年 8 月 19 日,赵某与钱某办理了抵押登记,故 2021年 8 月 19 日抵押权设立。
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属于流押条款。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流押条款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并不能直接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当事人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该约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本题中,赵某、钱某约定该套房屋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但双方未将该约定进行登记,所以钱某不得主张转让不发生效力。

拓展练习


代理适用于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如订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选项 A 、B 当选,选项 C 、D 不当选。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以种植、养殖、畜牧等农业目的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用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选项 A 不当选;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互换、转让的对象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选项 B 不当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存续有具体期限,耕地的承包期为30 年,草地的承包期为 30 年至 50 年,林地的承包期为 30 年至 70 年,选项 C 当选;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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