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赵某与钱某的抵押合同约定,若赵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本息,该套房屋归钱某所有,该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022 年 8 月 31 日,钱某请求确认赵某的转让行为不发生物权转移效力,人民法院是否应予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钱某对赵某房屋的抵押权于 2021年8 月 19 日设立。
根据规定,不动产设立抵押的,自登记日起抵押权设立。本题中,2021 年 8 月 19 日,赵某与钱某办理了抵押登记,故 2021年 8 月 19 日抵押权设立。
该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属于流押条款。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流押条款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并不能直接取得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 按照其约定。当事人约定禁止或限制转让抵押财产,该约定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 意第三人。本题中,赵某、钱某约定该套房屋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但双方未将该约定进行登记,所以钱某不得主张转让不发生效力。

拓展练习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选项C当选。
【知识链接】
普通合伙人退伙有哪些类型?分别适用于哪些情形?
普通合伙人退伙的类型及适用情形(条件)如下表所示:
| 类型 | 适用情形(条件) | |
自愿退伙 (合伙人自己想走) | 协议退伙 (约定合伙期限)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通知退伙 (未约定合伙期限) | 同时满足: (1)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 (2)合伙人的退伙不给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 (3)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
法定退伙 (合伙人不得不走) | 当然退伙 (客观障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普通合伙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
除名 (主观过错) |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 |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以派出机构的名义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由本级人民政府管辖,选项 A 不当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选项 B 当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辖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案件,选项 C 当选;对海关、金融、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税务和国家安全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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