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

    个人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而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的,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B.

    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 C.

    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5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 D.

    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 E.

    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外的其他财产,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本题来源:第五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

选项A,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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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出版小说被扣缴个人所得税=30000×(1-20%)×70%×20%=3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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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律师事务所支付给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B.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不得扣除
  • C.兼职律师取得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选择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D.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律师事务所支付给雇员(包括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但不包括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B,律师个人承担的按照律师协会规定参加的业务培训费用,可据实扣除;

选项C,兼职律师应于次月7日内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不是选择性的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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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赠与行为中,对当事双方均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 A.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子女

  • B.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好友

  • C.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兄弟姐妹

  • D.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职工

  • E.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义务的抚养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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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在计算工作天数时,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因此10月汤姆先生在中国境内工作天数为9.5天。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的高管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计算公式为:当月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当月境外支付的工资、薪金数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工资、薪金所属工作期间公历天数)]=(30000+18000+20000)×[1-(20000÷68000×21.5÷31)]=54129.03(元),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54129.03-5000=49129.03(元),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数4410。

(3)汤姆先生离境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9129.03×30%-4410=10328.71(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1)非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未超过其在公益捐赠支出发生的当月应纳税所得额30%(或10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本题“捐赠给贫困山区”不属于全额扣除的范围,因此捐赠限额=32000×(1-20%)×70%×30%=5376(元)<实际捐赠额12000元,可以在本次稿酬所得中扣除5376元,应纳税所得额=32000×(1-20%)×70%-5376=12544(元)。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

(3)应缴纳个人所得额=12544×20%-1410=1098.8(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1)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股权激励所得,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股权激励所得应合并计算,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当月股权激励所得应纳税额=[(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合计额÷6)×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本公历年度内股权激励所得已纳税额。

(2)8月,汤姆先生应纳税额=[(150000÷6)×20%-1410]×6=21540(元),9月汤姆先生应纳税额={[(150000+70000)÷6]×30%-4410}×6-21540=180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适用税率表。其中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本题中,提供咨询服务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提供咨询服务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30%-4410=7590(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1)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实际支付的购房价款低于该房屋的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200-200×40%)×10000÷12=100000(元),适用税率45%,速算扣除数15160。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80)×10000×45%-15160=524840(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对个人下列所得免征或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选项A、B)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选项C)

(3)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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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转让股权原值=(1000×5+3000×7)÷4000×2500=162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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