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筹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10×60%=6(万元),筹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4万元。
(2)2024年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1:20×60%=12(万元)<限额2:2500×5‰=12.5(万元),因此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为12万元,2024年应纳税调增=20-12=8(万元)。
(3)企业选择筹办费一次性在开业当年扣除,2024年应纳税所得额=2500-2300+8-100+4=112(万元)。

拓展练习
选项A、C、D,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选项B,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非营利组织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的收入;
(2)除税法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购买服务而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规定收取的会费;
(4)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选项B)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综上所述,选项B当选。

采取商业折扣方式销售货物的,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确认的销售收入=40-3=37(万元)。


选项A,企业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B,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选项C,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综上所述,选项D当选。

不征税收入包括: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选项D)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
(4)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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