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由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1)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3)因此,应纳税所得额=2800-10+80+32+18=292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920×25%=730(万元)。

拓展练习
公益性捐赠支出当年税前扣除限额=200×12%=24(万元),所以捐赠支出纳税调增额=30-24=6(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6)×25%=51.50(万元)。

居民企业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选项C)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选项E)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选项A)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1)按照现行税收政策,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和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项条件的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判断该食品加工厂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成本费用无法核实,按照应税收入额核定计算所得税。
(4)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应纳所得税税额=(50+4)×15%×25%×20%×10000=4050(元)。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