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23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24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2023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抵免限额是( )万元。
[要求2]2024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的抵免限额是( )万元。
[要求3]2024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是( )万元。
[要求4]2024年度汇总纳税时,该企业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是( )万元。
- A、6.50
- B、7.50
- C、8.25
- D、9.00
本题来源:第九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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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A
答案解析:企业按照有关规定计算的当期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小于零的,应以零计算当期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其当期境外所得税的抵免限额也为零。2023年境内外总应纳税所得额=-14.29+10+4.29=0,故抵免限额为0。
[要求2]
答案:
C
答案解析:2024年境外分公司税前所得=14+6=20(万元),抵免限额=20×25%=5(万元)。
[要求3]
答案:
C
答案解析: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是6万元,抵免限额是5万元,所以按照5万元抵免即可。
[要求4]
答案:
B
答案解析:2024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是30万元,境外所得不用补税,所以实际应纳税额=30×2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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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389+180)÷(1-10%)×10%×25%=71.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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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公益性捐赠支出当年税前扣除限额=200×12%=24(万元),所以捐赠支出纳税调增额=30-24=6(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6)×25%=5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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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核定征收办法,具体包括: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因此选项A、B、D不当选,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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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100×0.18×13%-1.3=1.04(万元)。
(2)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4×(7%+3%+2%)=0.12(万元)。
(3)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4+0.12=1.16(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企业正确的会计利润=336+100×0.18-100×0.1+11.3-0.12=355.18(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捐赠支出扣除限额=355.18×12%=42.62(万元)<实际发生额6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42.62=17.38(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营业收入的5‰=(5400+100×0.18)×5‰=27.09(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限额是27.0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27.09=52.91(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选项C,取得直接投资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交企业所得税。
[要求6]
答案解析: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55.18+17.38+52.91-40)×25%=96.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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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该企业2025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00+30)×10%×25%=3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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