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六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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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存货转让收益=140-130=1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75.2-140-140×13%=17(万元);所以,该项重组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10+17)×25%=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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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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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选项A错误)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选项C、D错误)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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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选项C、D,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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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此题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对于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股权支付的部分不确认所得和损失;对于非股权支付的部分,要按照规定确认所得和损失,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甲企业转让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4500×(14-12)×7560÷(7560+55440)=1080(万元)。甲企业转让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80×25%=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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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对于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资产,符合条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选项A、B正确)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选项C错误)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选项D正确、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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