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六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选项D当选。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以非货币资产清偿债务,应当分解为转让相关非货币性资产、按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清偿债务两项业务,确认相关资产的所得或损失。存货转让收益=140-130=10(万元);债务重组收益=175.2-140-140×13%=17(万元);所以,该项重组业务应纳企业所得税=(10+17)×25%=6.75(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选项C、D,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选项A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此题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对于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股权支付的部分不确认所得和损失;对于非股权支付的部分,要按照规定确认所得和损失,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甲企业转让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4500×(14-12)×7560÷(7560+55440)=1080(万元)。甲企业转让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80×25%=270(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企业债务重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要求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需占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选项D不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