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相关规定,票据关系的关系人未在票据上签章,并不承担票据债务,但是他们的行为会对票据关系产生重要影响。下列属于票据行为的关系人的是(  )。
  • A.

    支票上的出票人 

  • B.支票上的背书人  
  • C.支票上的保证人  
  • D.支票上的付款人
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支票上的付款人,以及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仅是票据关系的“关系人”。支票上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属于次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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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公司对乙公司负有债务。为了担保其债务的履行,甲公司同意将一张以本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质押给乙公司,为此,双方订立了书面的质押合同,并交付了票据。甲公司未按时履行债务,乙公司遂于该票据到期时持票据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承兑人可以拒绝付款
  • B.承兑人应当向乙公司付款
  • C.如果甲公司书面证明票据质押的事实,承兑人应当付款
  • D.如果乙公司同时提供了书面质押合同证明自己的权利,承兑人应当付款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在本题中,乙公司并不享有票据质权,因此甲公司未按时履行债务时,乙公司无权要求承兑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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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某支票的出票人是甲,收款人为乙,乙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丙因为疏忽,没有及时主张票据权利,直至票据权利消灭。下列关于丙的权利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丙可以向甲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 B.

    丙可要求乙对票据付款

  • C.

    丙可以对付款银行主张利益返还请求权

  • D.

    丙对甲、乙和付款银行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利益返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选项A当选,选项C、D不当选。票据权利人未在法定期间内行使权利,其票据权利因此而消灭,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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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票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支票的收款人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 B.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出票日起1个月
  • C.支票见票即付,不能另行记载付款日期  
  • D.持票人提示付款时,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银行应先向持票人支付票款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选项B,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应该为出票日起10日;选项D,支票的出票人账户金额不足的,应该按照签发空头支票处理,银行不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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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保证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

    保证人为两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 B.

    票据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被保证人的背书日期为保证日期

  • C.

    保证人清偿票据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 D.

    保证人未在票据或粘单上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票据,承兑人为被保证人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保证人在票据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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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A公司承建B公司厂房,按照双方合同约定,B公司需向A公司支付工程款200万元。2022815日,B公司作为出票人和承兑人,向A公司签发了金额为200万元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23214日。A公司取得票据后,为提升票据信用,请求C公司为其票据债务提供保证。2022820日,双方通过票据业务系统在汇票上进行了保证记载。2022829日,A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D公司,用以支付原材料款。

2023124日,D公司急需资金,向E小额贷款公司借款210万元,约定以该汇票进行质押,但双方并未通过票据业务系统进行质押记载。125日,D公司与F机械公司签订票据转让协议,约定将该汇票以19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F公司。在协议签订当日,D公司就将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在收到背书转让的汇票后,于125日向D公司付款197万元。F公司为支付设备采购款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对其取得票据原因不知情的G公司。214日,票据业务系统自动向B公司提示付款,B公司拒绝付款。G公司于218日向F公司进行追索,又于222日向A公司、B公司、C公司进行追索。A公司在得知F公司购买取得票据的事实后,以该行为无效导致背书不连续为由拒绝承担对G公司的票据责任。227日,C公司主动清偿了对G公司的票据债务,并拟再追索。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E公司不享有票据质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双方并未通过票据业务系统进行质押记载,不属于票据质押,E公司不享有票据质权。
[要求2]
答案解析:A公司的主张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只有经批准的金融机构才有资格从事票据贴现业务。其他组织与个人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票据贴现行为(背书转让)无效。在本题中,由于F公司并不是有资格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D公司对F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无效,F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尽管F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但是由于其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G公司背书转让时,符合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G公司善意取得票据权利,A公司应当对G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要求3]
答案解析:

不会导致其对B公司的追索权时效发生中断。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只对发生时效中止、中断事由的当事人有效,持票人对其他票据债务人的票据时效的计算方法,并不因此而受影响。在本题中,G公司向F公司进行追索,即属于向票据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能够引起G公司和F公司之间的票据权利时效的中断,但是不会导致其对B公司的追索权时效发生中断。

[要求4]
答案解析:C公司可以向A公司、B公司再追索。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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