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在本题中,乙公司并不享有票据质权,因此甲公司未按时履行债务时,乙公司无权要求承兑人付款。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支票上的付款人,以及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仅是票据关系的“关系人”。支票上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属于次债务人。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票据代理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时,如果相对人又对他人进行票据行为,假如该人因满足善意取得的要件而取得票据权利,无权代理之下的本人(王某)仍然不承担票据责任,但是无权代理人(刘某)应承担票据责任;因票据上有李某的真实签章,李某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票据文义记载的法律效果的表述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有(  )。
  • A.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 B.票据金额的中文大写与数码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 C.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票据,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的,通过贴现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享有票据权利
  • D.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选项C:对于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其后手以此票据进行贴现、质押的,通过贴现、质押取得票据的持票人主张票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C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票据贴现属于国家特许经营业务,只有经批准的金融机构才有资格从事票据贴现业务。其他组织与个人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票据贴现行为(背书转让)无效。在本题中,由于C公司并不是有资格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B公司对C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无效,C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要求2]
答案解析:D公司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尽管C公司未取得票据权利,但是由于其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在其向D公司背书转让时,符合票据权利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D公司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要求3]
答案解析:D公司对E公司的背书转让行为有效。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即不影响背书行为本身的效力。
[要求4]
答案解析:G公司应依法举证,证明其汇票权利:E公司与F公司发生了吸收合并,尽管背书不连续,但F公司基于吸收合并依法取得票据权利;之后,F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G公司依法取得票据权利。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票据在经济上的职能:(1)支付职能;(2)结算职能;(3)汇兑职能;(4)信用职能;(5)融资职能,选项A、B、C、D均当选。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