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的基本每股收益=[6 009 000-1×(100-35)×100)]÷2 000 000=3.001(元/股),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8+12×30/36=18(元);由于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因此应当考虑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的加权平均数=100×100×(179/360)+(100-10)×100×(1/360)=4 997.22(股);稀释每股收益=6 009 000÷[2 000 000+(4 997.22-4 997.22×18÷40)]=3.000(元/股)。


下列关于每股收益列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合并报表中仅要求其以合并报表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并在合并报表中予以列报,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不要求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进行列报; 如果企业自行选择列报的,应以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并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列报。综上所述,选项B表述错误,当选。

在盈利企业中,发行的股份期权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具有稀释性,回购合同中规定的回购价格高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具有稀释性。所以选项ABD不正确。
【考点】企业承诺将回购其股份的合同

东方公司为上市公司,2024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票面年利率3%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 000万元,期限为5年,利息每年年末支付。经测算得到实际利率为4%,东方公司在对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初始确认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拆,其中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为9 555.6万元,权益成分公允价值为444.4万元。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东方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一年后可以转换为股票,转换价格为每股5元,即按债券面值每100元可转换为20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东方上市公司2024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0 000万元,2024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40 000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东方上市公司2024年每股收益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基本每股收益=30 000/40 000=0.75(元/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假设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净利润=9 555.6×4%×(1-25%)=286.67(万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0 000/100×20=2 000(万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286.67/2 000=0.14(元/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每股收益,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释每股收益=(30 000+286.67)/(40 000+2 000)=0.72(元/股)。

下列关于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内基本每股收益计算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①现金股利可撤销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当期分配给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持有者的现金股利;分母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②现金股利不可撤销的限制性股票,等待期内计算基本每股收益时,分子应扣除归属于预计未来可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净利润;分母不应包含限制性股票的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