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的基本每股收益=[6 009 000-1×(100-35)×100)]÷2 000 000=3.001(元/股),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8+12×30/36=18(元);由于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因此应当考虑限制性股票的稀释性;发行在外的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的加权平均数=100×100×(179/360)+(100-10)×100×(1/360)=4 997.22(股);稀释每股收益=6 009 000÷[2 000 000+(4 997.22-4 997.22×18÷40)]=3.000(元/股)。

下列关于每股收益列报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合并报表中仅要求其以合并报表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并在合并报表中予以列报,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不要求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进行列报; 如果企业自行选择列报的,应以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并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列报。综上所述,选项B表述错误,当选。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的与每股收益有关的信息有( )。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的与每股收益有关的信息有:(1)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分子、分母的计算过程。(2)列报期间不具有稀释性但以后期间很可能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3)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企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股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选项D错误。

下列各项关于稀释每股收益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选项A、B,认股权证本身是会增加稀释每股收益分母的股数的,对于盈利企业具有稀释性,而对于亏损企业具有反稀释,比如说,企业本身基本每股收益是1000万元净利润除以1000万股等于1元/股,假设增加了100万股稀释股,这样稀释每股收益为0.91元/股,体现了稀释性。而如果企业净利润为-1000万元,则基本每股收益为-1元/股,假设增加了100万股稀释股,这样稀释每股收益为-0.91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反而大于基本每股收益,体现了反稀释性;选项C,假定企业发行在外的股票的市场价格为8元/股,企业回购价格为10元/股,回购股份100万股,则需要回购资金额为1000万元,如果企业用1000万元按照市场价回购,则可回购股份为125(1000/8)万股;按10元/股的回购价回购股份,企业少回购了25(125-100)万股,相当于股本增加了25万股,具有稀释性;选项D,因资本公积转增股份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不具有稀释性。稀释每股收益说的是潜在普通股的影响,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资本,配股等并不是潜在的普通股,没有稀释性。

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经批准于2024年1月1日发行了50万份面值1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取得总收入50400万元。该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实际利率为4%,自2025年1月1日起利息按年支付;债券发行1年后可转换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股票面值为每股1元。甲公司在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初始确认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拆。其他相关资料如下:
(1)2024年1月1日,甲公司收到发行价款50400万元,所筹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所得税税率为25%。2024年甲上市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0万元,2024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40000万股。
(2)2025年1月1日,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50%转为甲公司的普通股,相关手续已于当日办妥,甲公司已支付2024年利息;未转为甲公司普通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至到期,其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一次结清。
其他资料:
①甲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费用;
②每年年末计提债券利息和确认利息费用;
③(P/A,4%,5)=4.4518,(P/F,4%,5)=0.8219;
④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现值即为其包含的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
⑤按转股当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账面价值计算转股数;
⑥所有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⑦本题不考虑其他相关因素。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50000×0.8219+50000×3%×4.4518=47772.70(万元);
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50400-47772.70=2627.30(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504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2227.3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50000
其他权益工具2627.30
2024年12月31日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50000×3%=1500(万元);应确认的利息费用=47772.70×4%=1910.91(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1910.91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5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410.91
基本每股收益=30000÷40000=0.75(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假设转换,增加的净利润=47772.70×4%×(1-25%)=1433.18(万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50000-2227.30)÷10×1=4777.27(万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433.18÷4777.27=0.30(元/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释每股收益=(30000+1433.18)÷(40000+4777.27)=0.70(元/股)。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转换的股数=(50000-2227.30+410.91)÷10×50%=2409.18(万股)。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25000(50000×50%)
其他权益工具1313.65(2627.30×50%)
贷:股本2409.18
应付债券——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908.20[(2227.30-410.91)×5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2996.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