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公司2024年3月在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后,发现2022年10月购入的专利权摊销金额错误。该专利权2022年应摊销的金额为120万元,2023年应摊销的金额为480万元;税法和会计要求的处理一致。2022年、2023年实际已计提摊销金额均为480万元。甲公司对此重要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会计处理,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应调增的金额是( )万元。
应调增未分配利润的金额=[480×2-(120+480)]×(1-25%)×(1-10%)=243(万元)。

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有( )。
选项B,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选项D,所得税税率的变更,既不是会计政策变更,也不是会计估计变更,但是它要采用未来适用法,调整所得税的确认情况。

下列事项中,属于前期会计差错的有( )。
会计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固定资产盘盈等。固定资产的盘亏则是比较常见的,有可能是被盗、损坏等,盘亏的原因有很多,不一定是因为会计处理差错而引起的,所以不直接作为前期差错来处理;存货盘亏也是同样的道理。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如下:
(1)2022年7月1日,甲公司将其自用的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乙公司,租赁期为5年,年租金为200万元。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该办公楼账面原值为2 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50年,至租赁日已使用20年,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与税法规定相同)。甲公司对该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预计使用年限、折旧方法、净残值等保持不变。
(2)2024年1月1日,因办公楼满足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条件,甲公司决定将其办公楼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24年1月1日,该办公楼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
假设甲公司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为10%,不考虑其他因素。
转换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2000
累计折旧800
贷:固定资产20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800
2022年年末,收取租金:
借:银行存款1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
2022年年末,计提折旧:
借:其他业务成本20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20(2000/50×6/12)
【提示】 甲公司2022年应计提半年折旧=2000/50×6/12=20(万元),将固定资产转为了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是当月增加下个月开始计提,当月减少当月计提。但是这只是用于出租,相当于此项固定资产还是存在的只是用于出租转入到了投资性房地产,所以计提折旧还是继续计提6个月的折旧。
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变更为公允价值模式,在变更当日,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应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在变更日,该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2000-2000/50×20-2000/50×1.5=1140(万元);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
因该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期初留存收益的影响总额=(2500-1140)×(1-25%)=1020(万元)。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分录为: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25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860(2000/50×20+2000/50×1.5)
贷:投资性房地产2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40
盈余公积102(1020×1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918
【提示】投资性房地产变更计量模式后的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而计税基础仍为1140万元,由此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360万元(2500-1140),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40万元(1360×25%)。

